邻苯二甲醛 | ICSC: 1784 (7月 2020) |
1,2-苯二甲醛 OPA 苯-1,2-二甲醛 |
CAS登记号:643-79-8 |
UN编号:2923 |
EINECS编号:211-402-2 |
急性危害 | 预防 | 消防 | |
---|---|---|---|
火灾与爆炸 | 可燃的。 | 禁止明火。 | 使用二氧化碳、干粉、泡沫、水灭火。 |
严格作业环境管理! | |||
---|---|---|---|
症状 | 预防 | 急救 | |
吸入 | 咳嗽。 呼吸短促。 头痛。 | 采取通风、局部排气通风或呼吸防护。 | 新鲜空气,休息。 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 立即给予医疗护理。 |
皮肤接触 | 发红。 疼痛。 严重皮肤烧伤。 | 防护手套。 防护服。 | 急救时,戴防护手套。 脱去污染的衣服。 用大量水冲洗或淋浴至少15分钟。 立即就医。 |
眼睛接触 | 发红。 疼痛。 严重烧伤。 | 戴防护面罩或眼睛防护结合呼吸防护。 | 用大量水冲洗几分钟(如可能易行,取下隐形眼镜)。 立即就医。 |
食入 | 口腔和咽喉有灼烧感。 恶心。 腹泻。 呕吐。 | 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 漱口。 不要催吐。 立即就医。 |
泄漏处置 | 分类与标签 |
---|---|
个人防护:包括自给式呼吸器的化学防护服。 不要让该化学品进入环境。 使用专业设备抽吸(见注解)或小心清扫进可密封的容器中。 小心收集残余物中。 然后按照当地规定储存和处置。 |
按照联合国GHS标准 信号词:危险
吞咽会中毒造成严重皮肤灼伤和眼睛损伤 吸入可能导致过敏或哮喘症状或呼吸困难 可导致皮肤过敏反应 可能导致呼吸道刺激 对水生生物毒性非常大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 运输 |
储存 | |
严格密封。 与氧化剂、胺、强碱和食品和饲料分开存放。 沿地面通风。 储存在没有排水管或下水道的场所。 注意收容灭火产生的废水。 | |
包装 | |
不得与食品和饲料一起运输。 海洋污染物。 |
邻苯二甲醛 | ICSC: 1784 |
物理与化学性质 | |
---|---|
物理状态、外观
物理危险性
化学危险性
|
分子式:C6H4(CHO)2 / C8H6O2 |
接触与健康影响 | |
---|---|
接触途径
短期接触的影响
|
吸入危险性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
职业接触限值 |
---|
阈限值1 25: μg/100 cm2 (表面限值); 阈限值1:(蒸汽): 阈限值1 0.1:ppb (最高容许浓度); 阈限值1: (见注解); 阈限值1:(经皮); 阈限值1 :(皮肤致敏物) 阈限值1 :(呼吸道致敏物); |
环境 |
---|
该物质对水生生物有极高毒性。 该物质可能对水生环境造成长期影响。 强烈建议不要让这种化学物质进入环境。 |
注解 |
---|
切勿使用家用真空吸尘器抽吸该物质,只能使用专业设备。 工作中接触的任何时刻均不应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哮喘症状通常在几小时后显现出来,并因体力劳动而加重。 任何对该物质产生哮喘症状的人员,均不应再接触该物质。 0.1kPa时沸点:83°C |
附加资料 | ||
---|---|---|
欧盟危险性类别 |
ILO、WHO和EU均不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亦不对其使用负有责任。 ©中文版,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20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