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氟辛酸 | ICSC: 1613 (4月 2017) |
十五氟辛酸 十五氟正辛酸 |
CAS登记号:335-67-1 |
UN编号:3261 |
EINECS编号:206-397-9 |
急性危害 | 预防 | 消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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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与爆炸 | 不可燃。 在火焰中释放出刺激性或有毒烟雾(或气体)。 与碱、氧化剂或还原剂接触,有着火和爆炸的危险。 | 禁止与不相容的物质接触。 见化学危险性。 | 使用雾状水、二氧化碳、干粉、泡沫灭火。 |
避免一切接触! 任何情况,均咨询医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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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 预防 | 急救 | |
吸入 | 咳嗽。 喉咙痛。 | 采取局部排气通风或呼吸防护。 | 新鲜空气,休息。 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 给予医疗护理。 |
皮肤接触 | 可能被吸收! 发红。 疼痛。 | 防护手套。 防护服。 | 急救时,戴防护手套。 脱去污染的衣服。 冲洗,然后用水和肥皂清洗皮肤。 |
眼睛接触 | 发红。 疼痛。 | 戴安全护目镜或眼睛防护结合呼吸防护(当粉末状时)。 | 用大量水冲洗几分钟(如可能易行,取下隐形眼镜)。 立即就医。 |
食入 | 腹痛。 恶心。 呕吐。 腹泻。 | 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 漱口。 饮用一或两杯水。 就医。 |
泄漏处置 | 分类与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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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防护:适用于该物质空气中浓度的颗粒物过滤呼吸器。 将泄漏物清扫进有盖的非金属容器中。 适当情况下,首先润湿防止扬尘。 小心收集残余物中。 然后按照当地规定储存和处置。 |
按照联合国GHS标准 信号词:危险
吞咽有害吸入会中毒 造成严重眼睛刺激 长期或反复接触可能对免疫系统和肝脏造成伤害 可能对生育能力或未出生胎儿造成伤害 可能对母乳喂养的婴幼儿造成伤害 怀疑致癌 运输 |
储存 | |
只能储存在原始容器中。 与食品和饲料和不相容物质分开存放。 见化学危险性。 | |
包装 | |
不得与食品和饲料一起运输。 不易碎包装。 将易碎包装放在密封的不易碎容器内。 |
全氟辛酸 | ICSC: 1613 |
物理与化学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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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状态、外观
物理危险性
化学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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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式:C8HF15O2 |
接触与健康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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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途径
短期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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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危险性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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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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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容许浓度1: (可吸入部分): 最高容许浓度1: 0.005 mg/m3; 最高容许浓度1:最高限值类别:II(8); 最高容许浓度1:皮肤吸收(H); 最高容许浓度1:致癌物类别:4; 最高容许浓度1:妊娠风险等级:C; |
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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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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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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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危险性类别 符号:T,Xn; R: 40-61-48/23-48/21/22-41-64; S: 53-45 |
ILO、WHO和EU均不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亦不对其使用负有责任。 ©中文版,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20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