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八(碳)醇 | ICSC: 1610 (10月 2005) |
十八醇 正十八醇 十八烷醇 |
CAS登记号:112-92-5 |
EINECS编号:204-017-6 |
急性危害 | 预防 | 消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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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与爆炸 | 可燃的。 | 禁止明火。 | 周围着火时,使用适当灭火剂灭火。 |
见注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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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 预防 | 急救 | |
吸入 | |||
皮肤接触 | |||
眼睛接触 | 戴安全眼镜。 | 先用大量水冲洗几分钟(如可能易行,取下隐形眼镜),然后就医。 | |
食入 | 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 漱口。 |
泄漏处置 | 分类与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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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泄漏物清扫进有盖的容器中。 小心收集残余物中。 然后按照当地规定储存和处置。 |
按照联合国GHS标准 运输 |
储存 | |
与强氧化剂和强酸分开存放。 | |
包装 | |
1-十八(碳)醇 | ICSC: 1610 |
物理与化学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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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状态、外观
物理危险性
化学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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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式:C18H38O / CH3(CH2)17OH |
接触与健康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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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途径
短期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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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危险性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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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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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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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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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该物质对人体健康的影响进行了广泛调查,但尚未发现。 |
附加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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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危险性类别 |
ILO、WHO和EU均不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亦不对其使用负有责任。 ©中文版,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20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