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醇腈 | ICSC: 1427 (9月 2002) |
羟基乙腈 |
CAS登记号:107-16-4 |
UN编号:3276 |
EINECS编号:203-469-1 |
急性危害 | 预防 | 消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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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与爆炸 | 可燃的。 | 禁止明火。 | 使用雾状水、干粉、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灭火。 |
避免一切接触! 任何情况,均咨询医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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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 预防 | 急救 | |
吸入 | 头晕。 昏睡。 头痛。 呼吸短促。 虚弱。 嘴唇、指甲和皮肤发青。 | 采取密闭系统或通风。 | 新鲜空气,休息。 禁止口对口进行人工呼吸。 给予医疗护理。 见注解。 |
皮肤接触 | 可能被吸收! 另见吸入。 | 防护手套。 防护服。 | 脱去污染的衣服。 用大量水冲洗皮肤或淋浴。 就医。 |
眼睛接触 | 可能被吸收! 发红。 疼痛。 视力模糊。 另见吸入。 | 戴防护面罩或眼睛防护结合呼吸防护。 | 先用大量水冲洗几分钟(如可能易行,取下隐形眼镜),然后就医。 |
食入 | 见吸入。 | 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 漱口。 用水冲服活性炭。 催吐(仅适用于神智清醒病人!)。 就医。 见注解。 |
泄漏处置 | 分类与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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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可能将泄漏和遗洒液体收集在可密封的容器中。 用沙子或惰性吸收剂吸收残液。 然后按照当地规定储存和处置。 用大量水冲净残余物。 不要让该化学品进入环境。 个人防护:全套防护服,包括自给式呼吸器。 |
按照联合国GHS标准 运输 |
储存 | |
与食品和饲料、酸和碱分开存放。 阴凉场所。 只能稳定后储存。 | |
包装 | |
不得与食品和饲料一起运输。 |
乙醇腈 | ICSC: 1427 |
物理与化学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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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状态、外观
物理危险性
化学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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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式:C2H3NO / HOCH2CN |
接触与健康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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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途径
短期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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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危险性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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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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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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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物质可能对环境有危害,对水生生物应给予特别注意。 |
注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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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的稳定剂或阻聚剂会影响该物质的毒理学性质,请咨询专家。 一旦对该物质中毒,需采取特定的治疗措施;必须提供有指示说明的适当方法。 商品以稳定化处理后的70%水溶液形式提供。 |
附加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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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危险性类别 |
ILO、WHO和EU均不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亦不对其使用负有责任。 ©中文版,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20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