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丙胺 | ICSC: 0823 (11月 2009) |
3-氨基丙烯 |
CAS登记号:107-11-9 |
UN编号:2334 |
EINECS编号:203-463-9 |
急性危害 | 预防 | 消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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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与爆炸 | 高度易燃。 在火焰中释放出刺激性或有毒烟雾(或气体)。 蒸气/空气混合物有爆炸性。 | 禁止明火,禁止火花,禁止吸烟。 密闭系统、通风、防爆型电气设备和照明。 禁止使用压缩空气灌装、卸料或转运。 | 使用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灭火。 着火时,喷雾状水保持料桶等冷却。 |
严格作业环境管理! 任何情况,均咨询医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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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 预防 | 急救 | |
吸入 | 咳嗽。 喉咙痛。 灼烧感。 头痛。 恶心。 呼吸困难。 呼吸短促。 症状可能推迟显现。 见注解。 | 采取通风、局部排气通风或呼吸防护。 | 新鲜空气,休息。 半直立体位。 立即给予医疗护理。 |
皮肤接触 | 可能被吸收! 发红。 疼痛。 严重皮肤烧伤。 | 防护手套。 防护服。 | 先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然后脱去污染的衣服并再次冲洗。 立即就医。 |
眼睛接触 | 眼睛流泪。 发红。 疼痛。 视力模糊。 严重烧伤。 视力丧失。 | 戴防护面罩或眼睛防护结合呼吸防护。 | 用大量水冲洗(如可能易行,取下隐形眼镜)。 立即就医。 |
食入 | 口腔和咽喉有灼烧感。 咽喉和胸腔有灼烧感。 胃痉挛。 其他症状见吸入。 呕吐。 腹泻。 休克或虚脱。 | 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进食前洗手。 | 漱口。 不要催吐。 立即就医。 |
泄漏处置 | 分类与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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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除全部火源。 撤离危险区域! 向专家咨询! 个人防护:气密式化学防护服包括自给式呼吸器。 不要让该化学品进入环境。 将泄漏液收集在可密封的容器中。 用沙子或惰性吸收剂吸收残液。 然后按照当地规定储存和处置。 |
按照联合国GHS标准 信号词:危险
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皮肤接触致命 吞咽或吸入有毒 造成严重皮肤灼伤和眼睛损伤 可能导致呼吸道刺激 对心脏造成伤害 对水生生物有毒 运输 |
储存 | |
注意收容灭火产生的废水。 耐火设备(条件)。 与强氧化剂、强酸和食品和饲料分开存放。 严格密封。 储存在没有排水管或下水道的场所。 | |
包装 | |
不易碎包装。 将易碎包装放在密封的不易碎容器内。 不得与食品和饲料一起运输。 |
烯丙胺 | ICSC: 0823 |
物理与化学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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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状态、外观
物理危险性
化学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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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式:C3H7N / CH2CHCH2NH2 |
接触与健康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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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途径
短期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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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危险性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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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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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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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物质对水生生物是有毒的。 强烈建议不要让这种化学物质进入环境。 |
注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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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将工作服带回家。 肺水肿症状常常经过几个小时以后才出现,体力劳动使症状加重。因此休息和医学观察至关重要。 |
附加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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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危险性类别 符号:F,T,N; R: 11-23/24/25-51/53; S: (1/2)-9-16-24/25-45-61 |
ILO、WHO和EU均不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亦不对其使用负有责任。 ©中文版,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20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