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酸钠 | ICSC: 0557 (6月 2011) |
CAS登记号:137-40-6 |
EINECS编号:205-290-4 |
急性危害 | 预防 | 消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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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与爆炸 | 可燃的。 在火焰中释放出刺激性或有毒烟雾(或气体)。 微细分散的颗粒物在空气中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 禁止明火。 防止粉尘扩散。 防止静电荷积聚(例如通过接地)。 | 使用大量水灭火。 |
症状 | 预防 | 急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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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 | 咳嗽。 喉咙痛。 | 采取局部排气通风。 | 新鲜空气,休息。 |
皮肤接触 | 防护手套。 | 用大量水冲洗皮肤或淋浴。 | |
眼睛接触 | 发红。 疼痛。 | 戴安全眼镜。 | 用大量水冲洗(如可能易行,取下隐形眼镜)。 |
食入 | 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 漱口。 饮用一或两杯水。 |
泄漏处置 | 分类与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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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防护:适用于该物质空气中浓度的颗粒物过滤呼吸器。 将泄漏物清扫进有盖的容器中。 适当情况下,首先润湿防止扬尘。 用大量水冲净残余物。 |
按照联合国GHS标准 按照GHS分类标准,无有害分类运输 |
储存 | |
干燥。 严格密封。 | |
包装 | |
丙酸钠 | ICSC: 0557 |
物理与化学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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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状态、外观
物理危险性
化学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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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式:CH3CH2COONa / C3H5NaO2 |
接触与健康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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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途径
短期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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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危险性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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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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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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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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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接触该物质的健康影响进行了调查,但至今尚未发现严重影响。 |
附加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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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危险性类别 |
ILO、WHO和EU均不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亦不对其使用负有责任。 ©中文版,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20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