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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对苯二胺ICSC: 0386 (10月 1999)
对苯二胺二盐酸盐
盐酸对二氨基苯
1,4-苯二胺二盐酸盐
CAS登记号:624-18-0
UN编号:1673
EINECS编号:210-834-9

  急性危害 预防 消防
火灾与爆炸 可燃的。 在火焰中释放出刺激性或有毒烟雾(或气体)。  微细分散的颗粒物在空气中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禁止明火。  密闭系统、防粉尘爆炸型电气设备和照明。 防止粉尘沉积。  使用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灭火。   

 防止粉尘扩散! 严格作业环境管理!  
  症状 预防 急救
吸入 头晕。 头痛。 呼吸困难。 嘴唇、指甲和皮肤发青。 意识模糊。 惊厥。 恶心。 昏迷。  采取局部排气通风或呼吸防护。  新鲜空气,休息。 给予医疗护理。 
皮肤接触   防护手套。 防护服。  脱去污染的衣服。 用大量水冲洗皮肤或淋浴。 就医。 
眼睛接触 发红。  戴安全护目镜或眼睛防护结合呼吸防护。  先用大量水冲洗几分钟(如可能易行,取下隐形眼镜),然后就医。 
食入 见吸入。  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漱口。 就医。 催吐(仅适用于神智清醒病人!)。 

泄漏处置 分类与标签
个人防护:包括自给式呼吸器的化学防护服。 将泄漏物清扫进有盖的容器中。 小心收集残余物中。 然后按照当地规定储存和处置。 

按照联合国GHS标准

 

运输
联合国危险性类别
联合国危险性类别:6.1; 联合国包装类别:III 

储存
与食品和饲料分开存放。 
包装
不得与食品和饲料一起运输。 
盐酸对苯二胺 ICSC: 0386
物理与化学性质

物理状态、外观
白色至微红色晶体。 

物理危险性
以粉末或颗粒与空气混合,可能发生粉尘爆炸。 

化学危险性
加热时,分解, 生成 氮氧化物和氯化氢有毒、腐蚀性烟雾。 

分子式:C6H8N2. 2HCl / C6H4(NH2)2 . 2HCl
分子量:181.1
熔点:275°C
水中溶解度:易溶
蒸汽相对密度(空气=1):6.2  


接触与健康影响

接触途径
该物质可经吸入、经皮肤和经食入被吸收到体内。 

短期接触的影响
该物质刺激眼睛。 该物质可能对血液和肾脏造成影响。 可能导致形成高铁血红蛋白和肾脏损伤。 需进行医疗观察。 影响可能推迟显现。 

吸入危险性
20℃时蒸发可忽略不计,但 扩散时可较快达到空气中颗粒物有害浓度。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反复或长期接触可能导致皮肤过敏。 反复或长期吸入,可能引起哮喘。 


职业接触限值
阈限值1: 0.1 mg/m3 (时间加权平均值) 阈限值1: A4 (不能分类为人类致癌物);.
最高容许浓度1: (可吸入部分): 最高容许浓度1: 0.1 mg/m3; 最高容许浓度1:致癌物类别:3; 最高容许浓度1:最高限值类别:II(2); 最高容许浓度1:妊娠风险等级:C; 最高容许浓度1:皮肤吸收(H); 最高容许浓度1:皮肤致敏(SH); 

环境
 

注解
依接触程度,建议定期体检。
哮喘症状通常在几小时后显现出来,并因体力劳动而加重。因此,必须进行休息和医学观察。
任何对该物质产生哮喘症状的人员,均不应再接触该物质。
一旦对该物质中毒,需采取特定的治疗措施;必须提供有指示说明的适当方法。
参见化学品安全卡#0805。 

附加资料
  欧盟危险性类别
符号:T,N; R: 23/24/25-36-43-50/53; S: (1/2)-28-36/37-45-60-61 

ILO、WHO和EU均不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亦不对其使用负有责任。 ©中文版,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