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氮二甲酰胺 | ICSC: 0380 (9月 1997) |
发泡剂AC 二氮烯二甲酰胺 |
CAS登记号:123-77-3 |
UN编号:3242 |
EINECS编号:204-650-8 |
急性危害 | 预防 | 消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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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与爆炸 | 易燃的。 在火焰中释放出刺激性或有毒烟雾(或气体)。 | 禁止明火,禁止火花,禁止吸烟。 | 使用泡沫、干粉灭火。 |
防止粉尘扩散! 严格作业环境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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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 预防 | 急救 | |
吸入 | 咳嗽。 头痛。 呼吸短促。 喉咙痛。 气喘。 疲劳。 肌肉痉挛。 | 采取局部排气通风或呼吸防护。 | 新鲜空气,休息。 给予医疗护理。 |
皮肤接触 | 发红。 | 防护服。 | 脱去污染的衣服。 冲洗,然后用水和肥皂清洗皮肤。 |
眼睛接触 | 发红。 疼痛。 | 戴安全护目镜或眼睛防护结合呼吸防护。 | 先用大量水冲洗几分钟(如可能易行,取下隐形眼镜),然后就医。 |
食入 | 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 漱口。 饮用一或两杯水。 休息。 |
泄漏处置 | 分类与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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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防护:适用于该物质空气中浓度的颗粒物过滤呼吸器。 将泄漏物清扫进有盖的可密封的容器中。 适当情况下,首先润湿防止扬尘。 小心收集残余物中。 然后按照当地规定储存和处置。 |
按照联合国GHS标准 运输 |
储存 | |
包装 | |
偶氮二甲酰胺 | ICSC: 0380 |
物理与化学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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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状态、外观
物理危险性
化学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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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式:C2H4N4O2 / NH2CON=NCONH2 |
接触与健康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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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途径
短期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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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危险性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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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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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容许浓度1: (可吸入部分): 最高容许浓度1: 0.02 mg/m3; 最高容许浓度1:最高限值类别:I(1); 最高容许浓度1:妊娠风险等级:D; |
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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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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哮喘症状通常在几小时后显现出来,并因体力劳动而加重。 因此必须休息和接受医学观察。 任何对该物质产生哮喘症状的人员,均不应再接触该物质。 |
附加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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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危险性类别 符号:Xn; R: 42-44; S: (2)-22-24-37 |
ILO、WHO和EU均不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亦不对其使用负有责任。 ©中文版,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20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