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氧丙烷 | ICSC: 0192 (11月 2009) |
1,2-环氧丙烷 氧化丙烯 甲基环氧乙烷 |
CAS登记号:75-56-9 |
UN编号:1280 |
EINECS编号:200-879-2 |
急性危害 | 预防 | 消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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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与爆炸 | 极易燃。 受热引起压力升高,容器有爆炸危险。 蒸气/空气混合物有爆炸性。 | 禁止明火,禁止火花,禁止吸烟。 密闭系统、通风、防爆型电气设备和照明。 防止静电荷积聚(例如通过接地)。 禁止使用压缩空气灌装、卸料或转运。 使用无火花手工工具。 | 使用抗溶性泡沫、泡沫、雾状水灭火。 着火时,喷雾状水保持料桶等冷却。 |
严格作业环境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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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 预防 | 急救 | |
吸入 | 咳嗽。 喉咙痛。 | 采取通风、局部排气通风或呼吸防护。 | 新鲜空气,休息。 如感觉不适,就医。 |
皮肤接触 | 发红。 | 防护手套。 防护服。 | 脱去污染的衣服。 用大量水冲洗皮肤或淋浴。 |
眼睛接触 | 发红。 疼痛。 | 戴安全护目镜或眼睛防护结合呼吸防护。 | 用大量水冲洗(如可能易行,取下隐形眼镜)。 请就医。 |
食入 | 咽喉疼痛。 | 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 漱口。 不要催吐。 如呼吸困难和(或)发烧,就医。 |
泄漏处置 | 分类与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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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离危险区域! 向专家咨询! 移除全部火源。 个人防护:全套防护服,包括自给式呼吸器。 通风。 将泄漏液收集在可密封的干燥容器中。 用干沙或惰性吸收剂吸收残液。 然后按照当地规定储存和处置。 |
按照联合国GHS标准 信号词:危险
极易燃液体和蒸气吞咽、皮肤接触或吸入有害 导致皮肤和眼睛刺激 怀疑导致遗传性缺陷 怀疑致癌 可能导致呼吸道刺激 吞咽并进入呼吸道可能有害 运输 |
储存 | |
耐火设备(条件)。 与酸、碱和强氧化剂分开存放。 干燥。 阴凉场所。 严格密封。 置于暗处。 | |
包装 | |
不易碎包装。 将易碎包装放在密封的不易碎容器内。 |
环氧丙烷 | ICSC: 0192 |
物理与化学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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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状态、外观
物理危险性
化学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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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式:C3H6O / CH3CHCH2O |
接触与健康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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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途径
短期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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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危险性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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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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阈限值1:2 ppm (时间加权平均值); 阈限值1: (致敏物); 阈限值1: A3 (确认的动物致癌物,但不知与人类相关性);. 欧盟职业接触限值1:2.4 mg/m3,1 ppm (时间加权平均值);. 最高容许浓度1: 4.8 mg/m3, 2 ppm; 最高容许浓度1:最高限值类别:I(2); 最高容许浓度1:皮肤致敏(SH); 最高容许浓度1:致癌物类别:4; 最高容许浓度1:妊娠风险等级:C; |
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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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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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将工作服带回家。 |
附加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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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危险性类别 符号:F+,T; R: 45-46-12-20/21/22-36/37/38; S: 53-45; 标记: E |
ILO、WHO和EU均不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亦不对其使用负有责任。 ©中文版,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20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