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二醛 | ICSC: 0158 (4月 2017) |
1,5-戊二醛 |
CAS登记号:111-30-8 |
UN编号:2810 |
EINECS编号:203-856-5 |
急性危害 | 预防 | 消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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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与爆炸 | 不可燃。 在火焰中释放出刺激性或有毒烟雾(或气体)。 | 见化学危险性。 | 周围着火时,使用适当灭火剂灭火。 |
避免一切接触! 急救:使用个人防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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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 预防 | 急救 | |
吸入 | 咳嗽。 喉咙痛。 鼻出血。 呼吸困难。 其他症状见食入。 | 采取通风、局部排气通风或呼吸防护。 | 新鲜空气,休息。 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 立即给予医疗护理。 |
皮肤接触 | 发红。 疼痛。 皮肤烧伤。 | 防护手套。 防护服。 | 急救时,戴防护手套。 脱去污染的衣服。 用大量水冲洗或淋浴至少15分钟。 就医。 |
眼睛接触 | 发红。 疼痛。 烧伤。 角膜损伤。 | 戴安全护目镜或眼睛防护结合呼吸防护。 | 用大量水冲洗几分钟(如可能易行,取下隐形眼镜)。 立即就医。 |
食入 | 腹痛。 恶心。 腹泻。 呕吐。 | 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 漱口。 不要催吐。 立即就医。 |
泄漏处置 | 分类与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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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防护:包括自给式呼吸器的化学防护服。 不要让该化学品进入环境。 尽可能将泄漏和遗洒液体收集在可密封的容器中。 用沙子或惰性吸收剂吸收液体。 用大量水冲净残余物。 按照当地规定储存和处置。 |
按照联合国GHS标准 信号词:危险
吞咽、皮肤接触或吸入有毒导致皮肤和眼睛刺激 可导致皮肤过敏反应 吸入可能导致过敏或哮喘症状或呼吸困难 可能导致呼吸道刺激 对水生生物毒性非常大 运输 |
储存 | |
只能储存在原始容器中。 严格密封。 与食品和饲料、不相容物质和胺分开存放。 与强氧化剂和强碱分开存放。 保存在通风良好的室内。 置于暗处。 | |
包装 | |
不得与食品和饲料一起运输。 |
戊二醛 | ICSC: 0158 |
物理与化学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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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状态、外观
物理危险性
化学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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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式:C5H8O2 / OHC(CH2)3CHO |
接触与健康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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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途径
短期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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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危险性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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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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阈限值1:(上限值): 阈限值1:0.05 ppm (短期接触限值); 阈限值1 :(皮肤致敏物) 阈限值1 :(呼吸道致敏物); 阈限值1: A4 (不能分类为人类致癌物);. 最高容许浓度1: 0.21 mg/m3, 0.05 ppm; 最高容许浓度1:最高限值类别:I(2); 最高容许浓度1: (不应超过的瞬间值): 最高容许浓度1: 0.83 mg/m3, 0.2 ppm; 最高容许浓度1:呼吸道和皮肤致敏(SAH); 最高容许浓度1:致癌物类别:4; 最高容许浓度1:妊娠风险等级:C; |
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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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物质对水生生物有极高毒性。 |
注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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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接触的任何时刻均不应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哮喘症状通常在几小时后显现出来,并因体力劳动而加重。 任何对该物质产生哮喘症状的人员,均不应再接触该物质。 参见化学品安全卡#0352。 |
附加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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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危险性类别 符号:T,N; R: 23/25-34-42/43-50; S: (1/2)-26-36/37/39-45-61 |
ILO、WHO和EU均不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亦不对其使用负有责任。 ©中文版,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20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