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二氯苯胺 | ICSC: 0144 (2月 2000) |
CAS登记号:95-76-1 |
UN编号:1590 |
EINECS编号:202-448-4 |
急性危害 | 预防 | 消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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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与爆炸 | 可燃的。 在火焰中释放出刺激性或有毒烟雾(或气体)。 受热引起压力升高,容器有爆炸危险。 | 禁止明火。 | 使用雾状水、干粉、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灭火。 着火时,喷雾状水保持料桶等冷却。 |
防止粉尘扩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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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 预防 | 急救 | |
吸入 | 嘴唇、指甲和皮肤发青。 头晕。 头痛。 恶心。 呼吸短促。 意识模糊。 惊厥。 昏迷。 | 采取局部排气通风或呼吸防护。 | 新鲜空气,休息。 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 给予医疗护理。 |
皮肤接触 | 可能被吸收! 另见吸入。 | 防护手套。 防护服。 | 脱去污染的衣服。 冲洗,然后用水和肥皂清洗皮肤。 就医。 |
眼睛接触 | 发红。 疼痛。 视力模糊。 | 戴安全护目镜或面罩。 | 先用大量水冲洗几分钟(如可能易行,取下隐形眼镜),然后就医。 |
食入 | 腹痛。 其他症状见吸入。 | 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进食前洗手。 | 漱口。 饮用一或两杯水。 就医。 |
泄漏处置 | 分类与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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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防护:包括自给式呼吸器的化学防护服。 移除全部火源。 不要冲入下水道。 不要让该化学品进入环境。 将泄漏物清扫进有盖的容器中。 小心收集残余物中。 然后按照当地规定储存和处置。 |
按照联合国GHS标准 运输 |
储存 | |
与强氧化剂和食品和饲料分开存放。 注意收容灭火产生的废水。 储存在没有排水管或下水道的场所。 | |
包装 | |
不得与食品和饲料一起运输。 海洋污染物。 |
3,4-二氯苯胺 | ICSC: 0144 |
物理与化学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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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状态、外观
物理危险性
化学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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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式:C6H5Cl2N |
接触与健康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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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途径
短期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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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危险性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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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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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容许浓度:皮肤吸收(H); 最高容许浓度:皮肤致敏(SH); |
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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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物质对水生生物是有毒的。 |
注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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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接触程度,建议定期体检。 一旦对该物质中毒,需采取特定的治疗措施;必须提供有指示说明的适当方法。 |
附加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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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危险性类别 符号:T,N; R: 23/24/25-41-43-50/53; S: (1/2)-26-36/37/39-45-6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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