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内酰胺 | ICSC: 0118 (11月 2009) |
ε-己内酰胺 |
CAS登记号:105-60-2 |
EINECS编号:203-313-2 |
急性危害 | 预防 | 消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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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与爆炸 | 可燃的。 在火焰中释放出刺激性或有毒烟雾(或气体)。 | 禁止明火。 | 使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大量水灭火。 |
防止粉尘扩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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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 预防 | 急救 | |
吸入 | 咳嗽。 胃痉挛。 头晕。 头痛。 意识模糊。 | 采取局部排气通风或呼吸防护。 | 新鲜空气,休息。 给予医疗护理。 |
皮肤接触 | 发红。 | 防护手套。 防护服。 | 脱去污染的衣服。 用大量水冲洗皮肤或淋浴。 |
眼睛接触 | 发红。 疼痛。 | 戴防护面罩或眼睛防护结合呼吸防护。 | 用大量水冲洗(如可能易行,取下隐形眼镜)。 请就医。 |
食入 | 恶心。 呕吐。 腹痛。 腹泻。 | 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 漱口。 就医。 |
泄漏处置 | 分类与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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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其凝固。 个人防护:适用于该物质空气中浓度的颗粒物过滤呼吸器。 将泄漏物清扫进有盖的容器中。 适当情况下,首先润湿防止扬尘。 用大量水冲净残余物。 |
按照联合国GHS标准 信号词:警告
吞咽有害导致皮肤和眼睛刺激 可能引起昏昏欲睡或眩晕 运输 |
储存 | |
与强氧化剂分开存放。 干燥。 | |
包装 | |
己内酰胺 | ICSC: 0118 |
物理与化学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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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状态、外观
物理危险性
化学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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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式:C6H11NO |
接触与健康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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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途径
短期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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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危险性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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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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阈限值1: 5 mg/m3 (时间加权平均值) 阈限值1: A5 (不能怀疑为人类致癌物);. 最高容许浓度1: (可吸入部分): 最高容许浓度1: 5 mg/m3; 最高容许浓度1:最高限值类别:I(2); 最高容许浓度1:妊娠风险等级:C;. 欧盟职业接触限值1: 10 mg/m3 (时间加权平均值);. 欧盟接触限值1: 40 mg/m3 (短期接触限值); |
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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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物质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会进入环境。需特别注意,避免任何额外释放,例如通过不适当处置活动。 |
注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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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物质是通常在约80℃以液化(熔融)形式使用、储存和运输。 |
附加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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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危险性类别 符号:Xn; R: 20/22-36/37/38; S: (2) |
ILO、WHO和EU均不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亦不对其使用负有责任。 ©中文版,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20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