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丁炔-1,4-二醇 | ICSC: 1733 (11月 2008) |
1,4-二羟基-2-丁炔 1,4-丁炔二醇 丁炔二醇 |
CAS登记号:110-65-6 |
UN编号:2716 |
EINECS编号:203-788-6 |
急性危害 | 预防 | 消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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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与爆炸 | 可燃的。 与碱、氧化剂或卤素接触,有爆炸危险。 | 禁止明火。 | 使用雾状水、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灭火。 |
严格作业环境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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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 预防 | 急救 | |
吸入 | 咳嗽。 喉咙痛。 灼烧感。 呼吸短促。 呼吸困难。 | 采取通风(如为粉末,则不可)。 | 新鲜空气,休息。 半直立体位。 立即给予医疗护理。 |
皮肤接触 | 发红。 疼痛。 皮肤烧伤。 | 防护服。 防护手套。 | 脱去污染的衣服。 冲洗,然后用水和肥皂清洗皮肤。 立即就医。 |
眼睛接触 | 发红。 疼痛。 烧伤。 | 戴面罩或眼睛防护结合呼吸防护(当粉末状时)。 | 用大量水冲洗(如可能易行,取下隐形眼镜)。 立即就医。 |
食入 | 口腔和咽喉有灼烧感。 咽喉和胸腔有灼烧感。 腹痛。 | 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进食前洗手。 | 漱口。 不要催吐。 立即就医。 |
泄漏处置 | 分类与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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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离危险区域! 向专家咨询! 个人防护:包括自给式呼吸器的化学防护服。 不要让该化学品进入环境。 将泄漏物清扫进有盖的容器中。 适当情况下,首先润湿防止扬尘。 小心收集残余物中。 然后按照当地规定储存和处置。 |
按照联合国GHS标准 吞咽或吸入有毒皮肤接触有害 造成严重皮肤灼伤和眼睛损伤 可能导致皮肤过敏反应 长期或反复接触可能对肝脏,肾脏和血液造成伤害 对水生生物有害 运输 |
储存 | |
与不相容物质分开存放。 见化学危险性。 阴凉场所。 储存在没有排水管或下水道的场所。 | |
包装 | |
不得与食品和饲料一起运输。 |
2-丁炔-1,4-二醇 | ICSC: 1733 |
物理与化学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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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状态、外观
物理危险性
化学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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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式:C4H6O2/OHCH2CCCH2OH |
接触与健康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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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途径
短期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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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危险性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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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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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容许浓度1: 0.36 mg/m3, 0.1 ppm; 最高容许浓度1:最高限值类别:I(1); 最高容许浓度1:皮肤吸收(H); 最高容许浓度1:皮肤致敏(SH); 最高容许浓度1:妊娠风险等级:C;. 欧盟职业接触限值1: 0.5 mg/m3 (时间加权平均值); |
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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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物质对水生生物有害。 |
注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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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达中毒浓度时,亦无气味报警。 该物质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尚无充足数据可用,因此应给予高度关注。 |
附加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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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危险性类别 符号:C,T; R: 21-23/25-34-43-48/22; S: (1/2)-25-26-36/37/39-4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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