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氢化钠 | ICSC: 1710 (4月 2008) |
氢硫化钠 |
CAS登记号:16721-80-5 |
UN编号:见注解 |
EINECS编号:240-778-0 |
急性危害 | 预防 | 消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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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与爆炸 | 可燃的。 在火焰中释放出刺激性或有毒烟雾(或气体)。 | 禁止明火。 | 使用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灭火。 着火时,喷雾状水保持料桶等冷却。 禁止与水直接接触。 |
避免一切接触! 任何情况,均咨询医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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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 预防 | 急救 | |
吸入 | 喉咙痛。 灼烧感。 呼吸短促。 呼吸困难。 昏迷。 | 采取局部排气通风或呼吸防护。 | 半直立体位。 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 立即给予医疗护理。 |
皮肤接触 | 发红。 疼痛。 皮肤烧伤。 | 防护手套。 防护服。 | 用大量水冲洗皮肤或淋浴。 立即就医。 |
眼睛接触 | 发红。 疼痛。 烧伤。 | 戴安全护目镜或眼睛防护结合呼吸防护。 | 用大量水冲洗(如可能易行,取下隐形眼镜)。 立即就医。 |
食入 | 咽喉疼痛。 口腔和咽喉有灼烧感。 腹痛。 呕吐。 休克或虚脱。 | 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 漱口。 饮用一或两杯水。 不要催吐。 立即就医。 |
泄漏处置 | 分类与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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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防护:适用于该物质空气中浓度的颗粒物过滤呼吸器和适用于该物质空气中浓度的无机气体和蒸汽过滤呼吸器。 将泄漏物清扫进有盖的塑料容器中。 然后按照当地规定储存和处置。 |
按照联合国GHS标准 吞咽致命皮肤接触会中毒 造成严重皮肤灼伤和眼睛损伤 可能导致呼吸道刺激 运输 |
储存 | |
耐火设备(条件)。 干燥。 保存在通风良好的室内。 与酸和强氧化剂分开存放。 | |
包装 | |
不得与食品和饲料一起运输。 |
硫氢化钠 | ICSC: 1710 |
物理与化学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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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状态、外观
物理危险性
化学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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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式:NaHS |
接触与健康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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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途径
短期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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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危险性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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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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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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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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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合硫氢化钠的CAS登记号为:207683-19-0。 UN编号2318是指含有低于25%结晶水的硫氢化钠,其危险性类别:4.2(易于自燃的物质),包装类别:Ⅱ。 UN编号2949是指含有不少于25%结晶水的硫氢化钠,其危险性类别:8(腐蚀性物质),包装类别:Ⅱ。 应考虑由医生或医生授权人员立即给与适当吸入治疗。 |
附加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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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危险性类别 |
ILO、WHO和EU均不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亦不对其使用负有责任。 ©中文版,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20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