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二甲基苯胺 | ICSC: 1687 (4月 2007) |
1-氨基-3,5-二甲基苯 |
CAS登记号:108-69-0 |
UN编号:1711 |
EINECS编号:203-607-0 |
急性危害 | 预防 | 消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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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与爆炸 | 可燃的。 在火焰中释放出刺激性或有毒烟雾(或气体)。 高于93°C,可能形成爆炸性蒸气/空气混合物。 | 禁止明火。 高于93°C,使用密闭系统和通风。 | 使用雾状水、二氧化碳、泡沫、干粉灭火。 |
严格作业环境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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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 预防 | 急救 | |
吸入 | 头晕。 倦睡。 头痛。 恶心。 | 采取通风、局部排气通风或呼吸防护。 | 新鲜空气,休息。 给予医疗护理。 |
皮肤接触 | 可能被吸收! 见食入。 | 防护手套。 防护服。 | 脱去污染的衣服。 冲洗,然后用水和肥皂清洗皮肤。 就医。 |
眼睛接触 | 戴安全眼镜或眼睛防护结合呼吸防护。 | 用大量水冲洗几分钟(如可能易行,取下隐形眼镜)。 | |
食入 | 嘴唇、指甲和皮肤发青。 头晕。 倦睡。 头痛。 恶心。 昏迷。 | 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 漱口。 就医。 |
泄漏处置 | 分类与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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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防护:化学防护服和适应于该物质空气中浓度的有机气体和蒸气过滤呼吸器。 不要让该化学品进入环境。 尽可能将泄漏和遗洒液体收集在可密封的容器中。 用沙子或惰性吸收剂吸收残液。 然后按照当地规定储存和处置。 |
按照联合国GHS标准 信号词:警告
吞咽有害可能导致昏昏欲睡 和 眩晕 可对血液造成伤害 长期或反复接触可能对血液造成伤害 运输 |
储存 | |
与强氧化剂、酸、酸酐、酰基氯、次氯酸盐、卤素和食品和饲料分开存放。 严格密封。 储存在没有排水管或下水道的场所。 | |
包装 | |
不得与食品和饲料一起运输。 标记: C |
3,5-二甲基苯胺 | ICSC: 1687 |
物理与化学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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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状态、外观
物理危险性
化学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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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式:C8H11N / (CH3)2C6H3NH2 |
接触与健康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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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途径
短期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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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危险性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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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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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容许浓度1:皮肤吸收(H); 最高容许浓度1:致癌物类别:3; 最高容许浓度1:生殖细胞诱变剂类别: 3B; |
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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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物质可能对环境有危害,对水生生物应给予特别注意。 |
注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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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接触程度,建议定期体检。 一旦对该物质中毒,需采取特定的治疗措施;必须提供有指示说明的适当方法。 只为混合异构体制定了阈限值。另见国际化学品安全卡#0600 (二甲代苯胺,混合异构体),#1519(2,6-二甲代苯胺),#0451(2,3-二甲代苯胺),#0453(3,4-二甲代苯胺),#1562(2,4-二甲代苯胺),#1686(2,5-二甲代苯胺)。 |
附加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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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危险性类别 符号:T,N; R: 23/24/25-33-51/53; S: (1/2)-28-36/37-45-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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