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乙二醇(200 ~ 600) | ICSC: 1517 (4月 2004) |
聚氧乙烯 PEG |
CAS登记号:25322-68-3 |
EINECS编号:500-038-2 |
急性危害 | 预防 | 消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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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与爆炸 | 可燃的。 | 禁止明火。 | 周围着火时,使用适当灭火剂灭火。 |
症状 | 预防 | 急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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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 | 采取通风。 | 新鲜空气,休息。 | |
皮肤接触 | 用大量水冲洗皮肤或淋浴。 | ||
眼睛接触 | 戴安全眼镜。 | 先用大量水冲洗几分钟(如可能易行,取下隐形眼镜),然后就医。 | |
食入 | 腹泻。 恶心。 | 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 漱口。 |
泄漏处置 | 分类与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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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可能将泄漏和遗洒液体收集在有盖的容器中。 用大量水冲净残余物。 |
按照联合国GHS标准 运输 |
储存 | |
干燥。 严格密封。 | |
包装 | |
聚乙二醇(200 ~ 600) | ICSC: 1517 |
物理与化学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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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状态、外观
物理危险性
化学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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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式:HO(C2H4O)nH |
接触与健康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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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途径
短期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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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危险性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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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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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容许浓度1: (可吸入部分): 最高容许浓度1: 200 mg/m3; 最高容许浓度1:最高限值类别:II(2); 最高容许浓度1:妊娠风险等级:C; |
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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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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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卡片信息适用于以下物质:聚乙二醇200,聚乙二醇300,聚乙二醇400,聚乙二醇600,以及聚乙二醇混合物,并完全适用于分子量在200~600 g/mol的全部聚乙烯。 聚乙二醇的软化点:聚乙二醇200(-65℃~-50℃);聚乙二醇300(-15℃~-10℃);聚乙二醇400(-6℃~8℃);聚乙二醇600(17℃~22℃)。 |
附加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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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危险性类别 |
ILO、WHO和EU均不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亦不对其使用负有责任。 ©中文版,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20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