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正丙酯 | ICSC: 1513 (4月 2004) |
CAS登记号:627-13-4 |
UN编号:1865 |
EINECS编号:210-985-0 |
急性危害 | 预防 | 消防 | |
---|---|---|---|
火灾与爆炸 | 高度易燃。 在火焰中释放出刺激性或有毒烟雾(或气体)。 蒸气/空气混合物有爆炸性。 与可燃物质接触,有着火和爆炸的危险。 易爆的。 | 禁止明火,禁止火花,禁止吸烟。 禁止与氧化剂、可燃物质或还原剂接触。 禁止受摩擦或冲击。 密闭系统、通风、防爆型电气设备和照明。 使用无火花手工工具。 | 使用雾状水、干粉、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灭火。 着火时,喷雾状水保持料桶等冷却。 从掩蔽位置灭火。 |
症状 | 预防 | 急救 | |
---|---|---|---|
吸入 | 嘴唇、指甲和皮肤发青。 头晕。 头痛。 恶心。 意识模糊。 惊厥。 昏迷。 | 采取通风、局部排气通风或呼吸防护。 | 新鲜空气,休息。 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 给予医疗护理。 见注解。 |
皮肤接触 | 发红。 | 防护手套。 | 冲洗,然后用水和肥皂清洗皮肤。 |
眼睛接触 | 发红。 疼痛。 | 戴安全护目镜。 | 先用大量水冲洗几分钟(如可能易行,取下隐形眼镜),然后就医。 |
食入 | 腹痛。 其他症状见吸入。 | 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 漱口。 就医。 |
泄漏处置 | 分类与标签 |
---|---|
移除全部火源。 个人防护:自给式呼吸器。 通风。 尽可能将泄漏和遗洒液体收集在可密封的容器中。 用沙子或惰性吸收剂吸收残液。 然后按照当地规定储存和处置。 不要冲入下水道。 |
按照联合国GHS标准 运输 |
储存 | |
严格密封。 阴凉场所。 耐火设备(条件)。 与强氧化剂、可燃物质和还原剂分开存放。 | |
包装 | |
硝酸正丙酯 | ICSC: 1513 |
物理与化学性质 | |
---|---|
物理状态、外观
物理危险性
化学危险性
|
分子式:C3H7NO3 |
接触与健康影响 | |
---|---|
接触途径
短期接触的影响
|
吸入危险性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
职业接触限值 |
---|
阈限值1:25 ppm (时间加权平均值); 阈限值1:40 ppm (短期接触限值); 阈限值1: 公布生物暴露指数; |
环境 |
---|
注解 |
---|
在封闭空间燃烧可能引起爆炸。 依接触程度,建议定期体检。 一旦对该物质中毒,需采取特定的治疗措施;必须提供有指示说明的适当方法。 |
附加资料 | ||
---|---|---|
欧盟危险性类别 |
ILO、WHO和EU均不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亦不对其使用负有责任。 ©中文版,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20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