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硝基甲烷 | ICSC: 1468 (4月 2004) |
| CAS登记号:509-14-8 |
| UN编号:1510 |
| EINECS编号:208-094-7 |
| 急性危害 | 预防 | 消防 | |
|---|---|---|---|
| 火灾与爆炸 | 在火焰中释放出刺激性或有毒烟雾(或气体)。 易爆的。 | 禁止明火,禁止火花,禁止吸烟。 禁止与碱、可燃物质或还原剂接触。 | 使用大量水、雾状水灭火。 着火时,喷雾状水保持料桶等冷却。 从掩蔽位置灭火。 |
| 避免一切接触! | |||
|---|---|---|---|
| 症状 | 预防 | 急救 | |
| 吸入 | 咳嗽。 嘴唇、指甲和皮肤发青。 头痛。 呼吸困难。 呕吐。 头晕。 症状可能推迟显现。 见注解。 | 采取通风、局部排气通风或呼吸防护。 | 新鲜空气,休息。 半直立体位。 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 给予医疗护理。 |
| 皮肤接触 | 发红。 疼痛。 | 防护手套。 防护服。 | 先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然后脱去污染的衣服并再次冲洗。 |
| 眼睛接触 | 发红。 疼痛。 | 戴安全护目镜、防护面罩或眼睛防护结合呼吸防护。 | 先用大量水冲洗几分钟(如可能易行,取下隐形眼镜),然后就医。 |
| 食入 | 见吸入。 | 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进食前洗手。 | 饮用一或两杯水。 就医。 |
| 泄漏处置 | 分类与标签 |
|---|---|
| 个人防护:适应于该物质空气中浓度的有机气体和蒸气过滤呼吸器。 通风。 移除全部火源。 尽可能将泄漏和遗洒液体收集在可密封的 塑料容器中。 用沙子或惰性吸收剂吸收残液。 然后按照当地规定储存和处置。 不要冲入下水道。 不要用锯末或其他可燃吸收剂吸收。 |
按照联合国GHS标准 运输 |
| 储存 | |
| 耐火设备(条件)。 与不相容物质分开存放。 见化学危险性。 严格密封。 保存在通风良好的室内。 | |
| 包装 | |
| 四硝基甲烷 | ICSC: 1468 |
| 物理与化学性质 | |
|---|---|
|
物理状态、外观
物理危险性
化学危险性
|
分子式:CN4O8 / C(NO2)4 |
| 接触与健康影响 | |
|---|---|
|
接触途径
短期接触的影响
|
吸入危险性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
| 职业接触限值 |
|---|
|
阈限值1:0.005 ppm (时间加权平均值); 阈限值1: A3 (确认的动物致癌物,但不知与人类相关性);. 最高容许浓度1:皮肤吸收(H); 最高容许浓度1:致癌物类别:2; |
| 环境 |
|---|
| 该物质的环境影响尚未进行充分调查。 |
| 注解 |
|---|
| 肺水肿症状常常经过几个小时以后才出现,体力劳动使症状加重。因此休息和医学观察至关重要。 一旦对该物质中毒,需采取特定的治疗措施;必须提供有指示说明的适当方法。 不要将工作服带回家。 由于有着火的危险,用大量水冲洗被污染的衣服。 |
| 附加资料 | ||
|---|---|---|
|
欧盟危险性类别 |
![]() | ILO、WHO和EU均不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亦不对其使用负有责任。 ©中文版,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2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