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酸铊 | ICSC: 1221 (4月 2013) |
碳酸亚铊 |
CAS登记号:6533-73-9 |
UN编号:1707 |
EINECS编号:229-434-0 |
急性危害 | 预防 | 消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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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与爆炸 | 不可燃。 在火焰中释放出刺激性或有毒烟雾(或气体)。 | 周围着火时,使用适当灭火剂灭火。 |
防止粉尘扩散! 严格作业环境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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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 预防 | 急救 | |
吸入 | 咳嗽。 见食入。 | 采取局部排气通风或呼吸防护。 | 给予医疗护理。 |
皮肤接触 | 可能被吸收! 见食入。 | 防护服。 防护手套。 | 脱去污染的衣服。 冲洗,然后用水和肥皂清洗皮肤。 立即就医。 |
眼睛接触 | 戴安全护目镜或眼睛防护结合呼吸防护。 | 用大量水冲洗(如可能易行,取下隐形眼镜)。 | |
食入 | 腹痛。 恶心。 呕吐。 腹泻。 头痛。 虚弱。 惊厥。 肌肉疼痛。 麻痹。 谵妄。 昏迷。 见注解。 | 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进食前洗手。 | 漱口。 饮用一或两杯水。 立即就医。 |
泄漏处置 | 分类与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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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防护:适用于该物质空气中浓度的颗粒物过滤呼吸器和全套防护服。 不要让该化学品进入环境。 将泄漏物清扫进可密封的容器中。 适当情况下,首先润湿防止扬尘。 小心收集残余物中。 然后按照当地规定储存和处置。 |
按照联合国GHS标准 吞咽或皮肤接触致命对器官造成伤害 长期或反复接触,对神经系统造成损害 对水生生物毒性非常大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 运输 |
储存 | |
注意收容灭火产生的废水。 只能储存在原始容器中。 严格密封。 与强酸、强氧化剂和食品和饲料分开存放。 储存在没有排水管或下水道的场所。 | |
包装 | |
不易碎包装。 将易碎包装放在密封的不易碎容器内。 不得与食品和饲料一起运输。 海洋污染物。 |
碳酸铊 | ICSC: 1221 |
物理与化学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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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状态、外观
物理危险性
化学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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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式:Tl2CO3 |
接触与健康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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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途径
短期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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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危险性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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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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阈限值1:(以Tl计): 阈限值1:(可吸入颗粒): 阈限值1: 0.02 mg/m3 (时间加权平均值) 阈限值1:(经皮); |
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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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物质对水生生物有极高毒性。 该物质可能对水生环境造成长期影响。 强烈建议不要让这种化学物质进入环境。 |
注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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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失常症状几天后出现。 依接触程度,建议定期体检。 不要将工作服带回家。 参见化学品安全卡0077和0336。 |
附加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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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危险性类别 符号:T+,N; R: 26/28-33-51/53; S: (1/2)-13-28-45-61; 标记: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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