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乙烯基环己烯 | ICSC: 1177 (11月 2019) |
4-乙烯-1-环己烯 环己烯基乙烯 |
CAS登记号:100-40-3 |
UN编号:1993 |
EINECS编号:202-848-9 |
急性危害 | 预防 | 消防 | |
---|---|---|---|
火灾与爆炸 | 高度易燃。 蒸气/空气混合物有爆炸性。 | 禁止明火,禁止火花,禁止吸烟。 禁止与氧化剂接触。 密闭系统、通风、防爆型电气设备和照明。 禁止使用压缩空气灌装、卸料或转运。 | 使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灭火。 着火时,喷雾状水保持料桶等冷却。 |
严格作业环境管理! | |||
---|---|---|---|
症状 | 预防 | 急救 | |
吸入 | 咳嗽。 头痛。 | 采取通风、局部排气通风或呼吸防护。 | 新鲜空气。 |
皮肤接触 | 发红。 | 防护手套。 防护服。 | 脱去污染的衣服。 用大量水冲洗皮肤或淋浴。 |
眼睛接触 | 发红。 | 戴安全护目镜或眼睛防护结合呼吸防护。 | 先用大量水冲洗几分钟(如可能易行,取下隐形眼镜),然后就医。 |
食入 | 有吸入危险。 | 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 不要催吐。 就医。 |
泄漏处置 | 分类与标签 |
---|---|
向专家咨询! 移除全部火源。 个人防护:适应于该物质空气中浓度的有机气体和蒸气过滤呼吸器。 不要冲入下水道。 不要让该化学品进入环境。 通风。 尽可能将泄漏和遗洒液体收集在可密封的容器中。 用干沙或惰性吸收剂吸收残液。 然后按照当地规定储存和处置。 |
按照联合国GHS标准 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造成皮肤刺激 怀疑致癌 吞咽并进入呼吸道可能致命 对水生生物有毒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 运输 |
储存 | |
耐火设备(条件)。 与氧化剂分开存放。 阴凉场所。 只能稳定后储存。 严格密封。 | |
包装 | |
密封。 |
4-乙烯基环己烯 | ICSC: 1177 |
物理与化学性质 | |
---|---|
物理状态、外观
物理危险性
化学危险性
|
分子式:C6H9CH=CH2 / C8H12 |
接触与健康影响 | |
---|---|
接触途径
短期接触的影响
|
吸入危险性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
职业接触限值 |
---|
阈限值1:0.1 ppm (时间加权平均值); 阈限值1: A3 (确认的动物致癌物,但不知与人类相关性);. 最高容许浓度1:皮肤吸收(H); 最高容许浓度1:致癌物类别:2; |
环境 |
---|
该物质对水生生物是有毒的。 该化学物质可能沿食物链产生生物蓄积,例如在鱼体内。 |
注解 |
---|
不要将工作服带回家。 添加的稳定剂或阻聚剂会影响该物质的毒理学性质,请咨询专家。 蒸馏前检验过氧化物,如有,将其去除。 |
附加资料 | ||
---|---|---|
欧盟危险性类别 H351 |
ILO、WHO和EU均不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亦不对其使用负有责任。 ©中文版,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20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