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氯环戊二烯 | ICSC: 1096 (10月 2005) |
全氯环戊二烯 |
CAS登记号:77-47-4 |
UN编号:2646 |
EINECS编号:201-029-3 |
急性危害 | 预防 | 消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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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与爆炸 | 不可燃。 在火焰中释放出刺激性或有毒烟雾(或气体)。 | 周围着火时,使用适当灭火剂灭火。 |
避免一切接触! 任何情况,均咨询医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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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 预防 | 急救 | |
吸入 | 咳嗽。 喉咙痛。 头痛。 腹泻。 头晕。 恶心。 呕吐。 呼吸困难。 | 采取通风、局部排气通风或呼吸防护。 | 新鲜空气,休息。 半直立体位。 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 给予医疗护理。 |
皮肤接触 | 可能被吸收! 发红。 疼痛。 皮肤烧伤。 | 防护手套。 防护服。 | 脱去污染的衣服。 用大量水冲洗皮肤或淋浴。 就医。 |
眼睛接触 | 发红。 疼痛。 视力模糊。 严重深度烧伤。 | 戴防护面罩或眼睛防护结合呼吸防护。 | 先用大量水冲洗几分钟(如可能易行,取下隐形眼镜),然后就医。 |
食入 | 腹痛。 有灼烧感。 休克或虚脱。 其他症状见吸入。 | 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进食前洗手。 | 漱口。 不要催吐。 饮用一或两杯水。 就医。 |
泄漏处置 | 分类与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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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防护:包括自给式呼吸器的化学防护服。 不要让该化学品进入环境。 尽可能将泄漏和遗洒液体收集在可密封的 塑料容器中。 用沙子或惰性吸收剂吸收残液。 然后按照当地规定储存和处置。 |
按照联合国GHS标准 运输 |
储存 | |
储存在没有排水管或下水道的场所。 干燥。 严格密封。 沿地面通风。 | |
包装 | |
六氯环戊二烯 | ICSC: 1096 |
物理与化学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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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状态、外观
物理危险性
化学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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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式:C5Cl6 |
接触与健康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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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途径
短期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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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危险性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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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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阈限值1:0.01 ppm (时间加权平均值); 阈限值1: A4 (不能分类为人类致癌物);. 最高容许浓度:皮肤吸收(H); |
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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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物质对水生生物有极高毒性。 该化学物质可能在鱼类中产生生物蓄积。 该物质可能对水生环境造成长期影响。 |
注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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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水肿症状通常过几个小时以后才变得明显,体力劳动使症状加重。 因此必须休息和接受医学观察。 应考虑由医生或医生授权人员立即给与适当吸入治疗。 |
附加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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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危险性类别 符号:T+,N; R: 22-24-26-34-50/53; S: (1/2)-25-39-45-53-60-61 |
ILO、WHO和EU均不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亦不对其使用负有责任。 ©中文版,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20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