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二醇二硝酸酯 | ICSC: 1056 (10月 1999) |
硝化乙二醇 |
CAS登记号:628-96-6 |
EINECS编号:211-063-0 |
急性危害 | 预防 | 消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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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与爆炸 | 在火焰中释放出刺激性或有毒烟雾(或气体)。 ,有着火和爆炸的危险。 易爆的。 | 禁止明火,禁止火花,禁止吸烟。 防止静电荷积聚(例如通过接地)。 使用无火花手工工具。 禁止受摩擦或冲击。 | 使用雾状水、干粉、泡沫、二氧化碳灭火。 撤离区域,从掩蔽位置灭火。 着火时,喷雾状水保持料桶等冷却。 禁止与水直接接触。 从掩蔽位置灭火。 |
严格作业环境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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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 预防 | 急救 | |
吸入 | 头痛。 头晕。 恶心。 虚弱。 脸红。 胸痛。 症状可能推迟显现。 见注解。 | 采取通风、局部排气通风或呼吸防护。 | 新鲜空气,休息。 给予医疗护理。 |
皮肤接触 | 可能被吸收! 见吸入。 | 防护手套。 防护服。 | 脱去污染的衣服。 冲洗,然后用水和肥皂清洗皮肤。 就医。 |
眼睛接触 | 戴防护面罩或眼睛防护结合呼吸防护。 | 先用大量水冲洗几分钟(如可能易行,取下隐形眼镜),然后就医。 | |
食入 | 见吸入。 | 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进食前洗手。 | 漱口。 催吐(仅适用于神智清醒病人!)。 就医。 |
泄漏处置 | 分类与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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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离危险区域! 向专家咨询! 个人防护:全套防护服,包括自给式呼吸器。 不要让该化学品进入环境。 尽可能将泄漏和遗洒液体收集在可密封的容器中。 用沙子或惰性吸收剂吸收残液。 然后按照当地规定储存和处置。 |
按照联合国GHS标准 运输 |
储存 | |
耐火设备(条件)。 存储于独立建筑物中。 与酸和食品和饲料分开存放。 阴凉场所。 严格密封。 | |
包装 | |
不得与食品和饲料一起运输。 |
乙二醇二硝酸酯 | ICSC: 1056 |
物理与化学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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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状态、外观
物理危险性
化学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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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式:C2H4N2O6 / NO2-OCH2CH2O-NO2 |
接触与健康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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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途径
短期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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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危险性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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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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阈限值1:0.05 ppm (时间加权平均值); 阈限值1:(经皮);. 最高容许浓度1: 0.063 mg/m3, 0.01 ppm; 最高容许浓度1:最高限值类别:II(1); 最高容许浓度1:皮肤吸收(H); 最高容许浓度1:妊娠风险等级:C; |
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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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物质对水生生物有害。 |
注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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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痛或心悸症状在离开工作岗位之后继续发展,可能预示着该物质中毒,应立即就医。 饮用酒精饮料会加重有害影响。 由于有着火的危险,用大量水冲洗被污染的衣服。 不要将工作服带回家。 依接触程度,建议定期体检。 一旦对该物质中毒,需采取特定的治疗措施;必须提供有指示说明的适当方法。 |
附加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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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危险性类别 符号:E,T+; R: 2-26/27/28-33; S: (1/2)-33-35-36/37-45 |
ILO、WHO和EU均不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亦不对其使用负有责任。 ©中文版,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20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