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甲酸乙酯 | ICSC: 1025 (4月 2000) |
氯碳酸乙酯 |
CAS登记号:541-41-3 |
UN编号:1182 |
EINECS编号:208-778-5 |
急性危害 | 预防 | 消防 | |
---|---|---|---|
火灾与爆炸 | 高度易燃。 在火焰中释放出刺激性或有毒烟雾(或气体)。 蒸气/空气混合物有爆炸性。 | 禁止明火,禁止火花,禁止吸烟。 禁止与强氧化剂接触。 密闭系统、通风、防爆型电气设备和照明。 禁止使用压缩空气灌装、卸料或转运。 | 使用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灭火。 禁止用水灭火。 着火时,喷雾状水保持钢瓶冷却。 禁止与水直接接触。 |
避免一切接触! 任何情况,均咨询医生! | |||
---|---|---|---|
症状 | 预防 | 急救 | |
吸入 | 灼烧感。 咳嗽。 呼吸困难。 呼吸短促。 喉咙痛。 症状可能推迟显现。 见注解。 | 采取密闭系统或通风。 | 新鲜空气,休息。 半直立体位。 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 给予医疗护理。 见注解。 |
皮肤接触 | 皮肤烧伤。 水疱。 疼痛。 发红。 | 防护手套。 防护服。 | 脱去污染的衣服。 用大量水冲洗皮肤或淋浴。 就医。 |
眼睛接触 | 发红。 疼痛。 严重深度烧伤。 | 戴防护面罩或眼睛防护结合呼吸防护。 | 先用大量水冲洗几分钟(如可能易行,取下隐形眼镜),然后就医。 |
食入 | 腹痛。 有灼烧感。 休克或虚脱。 | 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进食前洗手。 | 漱口。 不要催吐。 就医。 |
泄漏处置 | 分类与标签 |
---|---|
撤离危险区域! 向专家咨询! 个人防护:气密式化学防护服包括自给式呼吸器。 通风。 移除全部火源。 尽可能将泄漏和遗洒液体收集在可密封的容器中。 用干沙或惰性吸收剂吸收残液。 然后按照当地规定储存和处置。 不要冲入下水道。 |
按照联合国GHS标准 运输 |
储存 | |
耐火设备(条件)。 与强氧化剂、食品和饲料和不相容物质分开存放。 见化学危险性。 阴凉场所。 干燥。 严格密封。 | |
包装 | |
密封。 不易碎包装。 将易碎包装放在密封的不易碎容器内。 不得与食品和饲料一起运输。 |
氯甲酸乙酯 | ICSC: 1025 |
物理与化学性质 | |
---|---|
物理状态、外观
物理危险性
化学危险性
|
分子式:C3H5ClO2 / ClCOOC2H5 |
接触与健康影响 | |
---|---|
接触途径
短期接触的影响
|
吸入危险性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
职业接触限值 |
---|
最高容许浓度1:致癌物类别:3; |
环境 |
---|
该物质的环境影响尚未进行充分调查。 |
注解 |
---|
接触该物质造成的健康影响尚未进行充分调查。 肺水肿症状通常过几个小时以后才变得明显,体力劳动使症状加重。 因此必须休息和接受医学观察。 应考虑由医生或医生授权人员立即给与适当喷雾治疗。 |
附加资料 | ||
---|---|---|
欧盟危险性类别 符号:F,T+; R: 11-22-26-34; S: (1/2)-9-16-26-28-33-36/37/39-45 |
ILO、WHO和EU均不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亦不对其使用负有责任。 ©中文版,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20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