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脑 | ICSC: 1021 (7月 2003) |
1,7,7-三甲基二环(2.2.1)庚烷-2-酮 |
CAS登记号:76-22-2 |
UN编号:2717 |
EINECS编号:200-945-0 |
急性危害 | 预防 | 消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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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与爆炸 | 可燃的。 在火焰中释放出刺激性或有毒烟雾(或气体)。 高于66°C,可能形成爆炸性蒸气/空气混合物。 微细分散的颗粒物在空气中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 禁止明火。 高于66°C,使用密闭系统和通风。 密闭系统、通风、防爆型电气设备和照明。 防止粉尘沉积。 | 使用雾状水、干粉、泡沫、二氧化碳灭火。 |
防止粉尘扩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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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 预防 | 急救 | |
吸入 | 咳嗽。 喉咙痛。 其他症状见食入。 | 采取通风(如为粉末,则不可)、局部排气通风或呼吸防护。 | 新鲜空气,休息。 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 给予医疗护理。 |
皮肤接触 | 发红。 | 防护手套。 | 脱去污染的衣服。 用大量水冲洗皮肤或淋浴。 |
眼睛接触 | 发红。 疼痛。 | 戴安全眼镜或眼睛防护结合呼吸防护。 | 先用大量水冲洗几分钟(如可能易行,取下隐形眼镜),然后就医。 |
食入 | 咽喉和胸腔有灼烧感。 恶心。 呕吐。 腹泻。 头痛。 意识模糊。 惊厥。 昏迷。 | 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 漱口。 用水冲服活性炭。 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 就医。 |
泄漏处置 | 分类与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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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防护:适用于该物质空气中浓度的有机气体和颗粒物过滤呼吸器。 通风。 移除全部火源。 将泄漏物清扫进有盖的容器中。 适当情况下,首先润湿防止扬尘。 |
按照联合国GHS标准 运输 |
储存 | |
与强氧化剂、强还原剂、氯化溶剂和食品和饲料分开存放。 严格密封。 沿地面通风。 | |
包装 | |
不得与食品和饲料一起运输。 |
樟脑 | ICSC: 1021 |
物理与化学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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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状态、外观
物理危险性
化学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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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式:C10H16O |
接触与健康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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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途径
短期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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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危险性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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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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阈限值1:2 ppm (时间加权平均值); 阈限值1:3 ppm (短期接触限值); 阈限值1: A4 (不能分类为人类致癌物); |
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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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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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脑有两种光学异构体,CAS登记号为:464-48-2和464-49-3,亦有外消旋混合物形式(CAS登记号:21368-68-3)。 |
附加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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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危险性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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