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杀芬 | ICSC: 0843 (11月 1997) |
八氯莰烯 |
CAS登记号:8001-35-2 |
UN编号:2761 |
EINECS编号:232-283-3 |
急性危害 | 预防 | 消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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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与爆炸 | 含有机溶剂的液体制剂可能易燃。 在火焰中释放出刺激性或有毒烟雾(或气体)。 见注解。 | 使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灭火。 禁止用水灭火。 着火时,喷雾状水保持料桶等冷却。 禁止与水直接接触。 |
严格作业环境管理! 任何情况,均咨询医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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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 预防 | 急救 | |
吸入 | 采取局部排气通风或呼吸防护。 | 新鲜空气,休息。 | |
皮肤接触 | 可能被吸收! 发红。 | 防护手套。 防护服。 | 脱去污染的衣服。 冲洗,然后用水和肥皂清洗皮肤。 |
眼睛接触 | 发红。 | 戴安全护目镜或面罩。 | 先用大量水冲洗几分钟(如可能易行,取下隐形眼镜),然后就医。 |
食入 | 惊厥。 头晕。 恶心。 呕吐。 | 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 用水冲服活性炭。 催吐(仅适用于神智清醒病人!)。 休息。 就医。 |
泄漏处置 | 分类与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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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冲入下水道。 将泄漏物清扫进有盖的可密封的容器中。 小心收集残余物中。 然后按照当地规定储存和处置。 |
按照联合国GHS标准 运输 |
储存 | |
注意收容灭火产生的废水。 与食品和饲料分开存放。 置于暗处。 | |
包装 | |
不得与食品和饲料一起运输。 海洋污染物。 |
毒杀芬 | ICSC: 0843 |
物理与化学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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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状态、外观
物理危险性
化学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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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式:C10H10Cl8 (approx.) |
接触与健康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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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途径
短期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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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危险性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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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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阈限值1: 0.5 mg/m3 (时间加权平均值) 阈限值1: 1 mg/m3 (短期接触限值); 阈限值1:(经皮); 阈限值1: A3 (确认的动物致癌物,但不知与人类相关性);. 最高容许浓度1:皮肤吸收(H); 最高容许浓度1:致癌物类别:2; |
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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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物质可能对环境有危害,对水生生物、陆生生物和鸟类应给予特别注意。 该化学物质可能在水生生物中产生生物蓄积。 |
注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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沸腾前分解。 毒杀芬是一种含67%~69%氯的氯化莰烯混合物。 除非没有适当的替代品,不应鼓励使用这种有机氯农药。 依接触程度,建议定期体检。 商业制剂中使用的载体溶剂可能改变其物理和毒理学性质。 不要将工作服带回家。 |
附加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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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危险性类别 符号:T,N; R: 21-25-37/38-40-50/53; S: (1/2)-36/37-45-60-61 |
ILO、WHO和EU均不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亦不对其使用负有责任。 ©中文版,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20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