铬酸锌 | ICSC: 0811 (6月 2012) |
CAS登记号:13530-65-9 |
UN编号:3288 |
EINECS编号:236-878-9 |
急性危害 | 预防 | 消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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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与爆炸 | 不可燃。 在火焰中释放出刺激性或有毒烟雾(或气体)。 与还原剂或有机材料接触,有爆炸危险。 | 禁止与不相容材料接触: 见化学危险性。 | 周围着火时,使用适当灭火剂灭火。 |
防止粉尘扩散! 避免一切接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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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 预防 | 急救 | |
吸入 | 咳嗽。 见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 采取局部排气通风或呼吸防护。 | 新鲜空气,休息。 |
皮肤接触 | 发红。 | 防护手套。 防护服。 | 脱去污染的衣服。 冲洗,然后用水和肥皂清洗皮肤。 |
眼睛接触 | 发红。 | 戴安全护目镜或眼睛防护结合呼吸防护(当粉末状时)。 | 先用大量水冲洗几分钟(如可能易行,取下隐形眼镜),然后就医。 |
食入 | 见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 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 漱口。 |
泄漏处置 | 分类与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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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防护:适用于该物质空气中浓度的颗粒物过滤呼吸器。 不要让该化学品进入环境。 不要用锯末或其他可燃吸收剂吸收。 使用专业设备抽吸泄漏物。 适当情况下,首先润湿防止扬尘。 小心收集残余物中。 然后按照当地规定储存和处置。 |
按照联合国GHS标准 造成轻微皮肤刺激可导致皮肤过敏反应 可能致癌 可能对生育能力或未出生胎儿造成伤害 长期或反复接触可能对身体器官造成伤害 对水生生物毒性非常大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 运输 |
储存 | |
严格密封。 与食品和饲料、还原剂和有机化合物分开存放。 储存在没有排水管或下水道的场所。 注意收容灭火产生的废水。 | |
包装 | |
不得与食品和饲料一起运输。 |
铬酸锌 | ICSC: 0811 |
物理与化学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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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状态、外观
物理危险性
化学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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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式:ZnCrO4 |
接触与健康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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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途径
短期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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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危险性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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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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阈限值1:(以Cr(VI)计,可吸入颗粒): 阈限值1: 0.0002 mg/m3 (时间加权平均值) 阈限值1: 0.0005 mg/m3 (短期接触限值); 阈限值1: A1 (确认的人类致癌物); 阈限值1:(经皮);. 欧盟职业接触限值1 (以Cr计): 欧盟职业接触限值1: 0.005 mg/m3 (时间加权平均值);. 欧盟接触限值1:(见注解);. 最高容许浓度1:皮肤吸收(H); 最高容许浓度1:皮肤致敏(SH); 最高容许浓度1:致癌物类别:1; 最高容许浓度1:生殖细胞诱变剂类别: 2; |
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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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物质对水生生物有极高毒性。 该化学物质可能沿食物链产生生物蓄积。 强烈建议不要让这种化学物质进入环境。 |
注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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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使用家用真空吸尘器抽吸该物质,只能使用专业设备。 依接触程度,建议定期体检。 不要将工作服带回家。 欧盟职业接触限值:0.010 mg/m3 (2025年1月17日前)。对焊接、等离子切割工艺或相似产生烟气的工作过程,职业接触限值为:0.025 mg/m3(2025年1月17前)。 |
附加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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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危险性类别 符号:T,N; R: 45-22-43-50/53; S: 53-45-60-61; 标记: A,E |
ILO、WHO和EU均不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亦不对其使用负有责任。 ©中文版,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20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