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二醇一甲醚 | ICSC: 0551 (8月 1997) |
丙二醇甲醚 1-甲氧基-2-丙醇 |
CAS登记号:107-98-2 |
UN编号:3092 |
EINECS编号:203-539-1 |
急性危害 | 预防 | 消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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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与爆炸 | 易燃的。 高于38°C,可能形成爆炸性蒸气/空气混合物。 | 禁止明火,禁止火花,禁止吸烟。 高于38°C,使用密闭系统、通风和防爆型电气设备。 | 使用雾状水、干粉、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灭火。 着火时,喷雾状水保持料桶等冷却。 |
症状 | 预防 | 急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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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 | 咳嗽。 倦睡。 头痛。 喉咙痛。 | 采取通风、局部排气通风或呼吸防护。 | 新鲜空气,休息。 给予医疗护理。 |
皮肤接触 | 皮肤干燥。 发红。 | 防护手套。 防护服。 | 脱去污染的衣服。 用大量水冲洗皮肤或淋浴。 |
眼睛接触 | 眼睛流泪。 发红。 疼痛。 | 戴安全眼镜或面罩。 | 先用大量水冲洗几分钟(如可能易行,取下隐形眼镜),然后就医。 |
食入 | 倦睡。 头痛。 恶心。 | 漱口。 不要催吐。 休息。 就医。 |
泄漏处置 | 分类与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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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可能将泄漏和遗洒液体收集在可密封的容器中。 用大量水冲净残余物。 |
按照联合国GHS标准 运输 |
储存 | |
耐火设备(条件)。 阴凉场所。 置于暗处。 | |
包装 | |
丙二醇一甲醚 | ICSC: 0551 |
物理与化学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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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状态、外观
物理危险性
化学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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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式:C4H10O2 / H3CCHOHCH2OCH3 |
接触与健康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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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途径
短期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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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危险性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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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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阈限值1:50 ppm (时间加权平均值); 阈限值1:100 ppm (短期接触限值); 阈限值1: A4 (不能分类为人类致癌物);. 最高容许浓度1: 370 mg/m3, 100 ppm; 最高容许浓度1:最高限值类别:I(2); 最高容许浓度1:妊娠风险等级:C;. 欧盟职业接触限值1:375 mg/m3,100 ppm (时间加权平均值);. 欧盟接触限值1:568 mg/m3,150 ppm (短期接触限值); 欧盟接触限值1: (经皮); |
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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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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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产品中含有杂质,可能改变其毒性。 蒸馏前检验过氧化物,如有,将其去除。 |
附加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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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危险性类别 R: 10; S: (2)-24 |
ILO、WHO和EU均不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亦不对其使用负有责任。 ©中文版,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20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