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正戊胺 | ICSC: 0537 (3月 1999) |
二戊胺 |
CAS登记号:2050-92-2 |
UN编号:2841 |
EINECS编号:218-108-3 |
急性危害 | 预防 | 消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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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与爆炸 | 易燃的。 在火焰中释放出刺激性或有毒烟雾(或气体)。 高于51°C,可能形成爆炸性蒸气/空气混合物。 | 禁止明火,禁止火花,禁止吸烟。 高于51°C,使用密闭系统、通风和防爆型电气设备。 | 使用雾状水、干粉、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灭火。 着火时,喷雾状水保持料桶等冷却。 |
防止产生烟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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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 预防 | 急救 | |
吸入 | 灼烧感。 咳嗽。 头痛。 恶心。 呼吸短促。 喉咙痛。 症状可能推迟显现。 见注解。 | 采取通风、局部排气通风或呼吸防护。 | 新鲜空气,休息。 半直立体位。 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 给予医疗护理。 |
皮肤接触 | 发红。 严重皮肤烧伤。 | 防护手套。 防护服。 | 脱去污染的衣服。 用大量水冲洗皮肤或淋浴。 就医。 |
眼睛接触 | 发红。 视力模糊。 严重深度烧伤。 | 戴面罩。 | 先用大量水冲洗几分钟(如可能易行,取下隐形眼镜),然后就医。 |
食入 | 休克或虚脱。 其他症状见吸入。 | 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 漱口。 不要催吐。 饮用一或两杯水。 休息。 就医。 |
泄漏处置 | 分类与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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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防护:包括自给式呼吸器的化学防护服。 移除全部火源。 尽可能将泄漏和遗洒液体收集在可密封的容器中。 用沙子或惰性吸收剂吸收残液。 然后按照当地规定储存和处置。 |
按照联合国GHS标准 运输 |
储存 | |
耐火设备(条件)。 与食品和饲料分开存放。 见化学危险性。 阴凉场所。 干燥。 严格密封。 保存在通风良好的室内。 | |
包装 | |
不得与食品和饲料一起运输。 |
二正戊胺 | ICSC: 0537 |
物理与化学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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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状态、外观
物理危险性
化学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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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式:C10H23N / CH3(CH2)4NH(CH2)4CH3 |
接触与健康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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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途径
短期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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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危险性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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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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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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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物质的环境影响尚未进行充分调查。 |
注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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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物质是可燃的,闪点<55℃,但爆炸极限未见文献报道。 肺水肿症状通常过几个小时以后才变得明显,体力劳动使症状加重。 因此必须休息和接受医学观察。 该物质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尚无充足数据可用,因此应给予高度关注。 |
附加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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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危险性类别 |
ILO、WHO和EU均不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亦不对其使用负有责任。 ©中文版,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20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