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基甲烷 | ICSC: 0522 (10月 1997) |
CAS登记号:75-52-5 |
UN编号:1261 |
EINECS编号:200-876-6 |
急性危害 | 预防 | 消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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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与爆炸 | 易燃的。 在火焰中释放出刺激性或有毒烟雾(或气体)。 蒸气/空气混合物有爆炸性。 与不相容物质接触,有着火和爆炸的危险。 见化学危险性。 见注解。 | 禁止明火,禁止火花,禁止吸烟。 高于35°C,使用密闭系统、通风和防爆型电气设备。 禁止受摩擦或冲击。 | 使用雾状水、干粉、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灭火。 着火时,喷雾状水保持料桶等冷却。 从掩蔽位置灭火。 |
防止产生烟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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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 预防 | 急救 | |
吸入 | 咳嗽。 倦睡。 头痛。 恶心。 喉咙痛。 昏迷。 呕吐。 | 采取通风、局部排气通风或呼吸防护。 | 新鲜空气,休息。 半直立体位。 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 给予医疗护理。 见注解。 |
皮肤接触 | 皮肤干燥。 发红。 | 防护手套。 | 用大量水冲洗皮肤或淋浴。 |
眼睛接触 | 发红。 | 戴安全护目镜。 | 先用大量水冲洗几分钟(如可能易行,取下隐形眼镜),然后就医。 |
食入 | 见吸入。 | 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 就医。 |
泄漏处置 | 分类与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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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离危险区域! 向专家咨询! 个人防护:适用于该物质空气中浓度的有机气体和颗粒物过滤呼吸器。 移除全部火源。 尽可能将泄漏和遗洒液体收集在可密封的容器中。 用沙子或惰性吸收剂吸收残液。 然后按照当地规定储存和处置。 不要用锯末或其他可燃吸收剂吸收。 |
按照联合国GHS标准 运输 |
储存 | |
耐火设备(条件)。 与不相容物质分开存放。 见化学危险性。 见注解。 | |
包装 | |
硝基甲烷 | ICSC: 0522 |
物理与化学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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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状态、外观
物理危险性
化学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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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式:CH3NO2 |
接触与健康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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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途径
短期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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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危险性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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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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阈限值1:20 ppm (时间加权平均值); 阈限值1: A3 (确认的动物致癌物,但不知与人类相关性);. 最高容许浓度1:皮肤吸收(H); 最高容许浓度1:致癌物类别:3; |
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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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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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酸类, 碱类, metal oxides, 烃类和other combustible materials污染,则转变成冲击敏感物质。 在封闭空间燃烧可能引起爆炸。 超过接触限值时,气味报警不充分。 |
附加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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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危险性类别 符号:Xn; R: 5-10-22; S: (2)-41 |
ILO、WHO和EU均不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亦不对其使用负有责任。 ©中文版,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20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