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醚 | ICSC: 0454 (8月 2002) |
甲醚 |
CAS登记号:115-10-6 |
UN编号:1033 |
EINECS编号:204-065-8 |
急性危害 | 预防 | 消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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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与爆炸 | 极易燃。 气体/空气混合物有爆炸性。 | 禁止明火,禁止火花,禁止吸烟。 禁止与高温表面接触。 密闭系统、通风、防爆型电气设备和照明。 | 切断气源,如不可能灭火,对周围环境无危险,让火自行燃尽。其他情况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 着火时,喷雾状水保持钢瓶冷却。 从掩蔽位置灭火。 |
症状 | 预防 | 急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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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 | 咳嗽。 喉咙痛。 意识模糊。 倦睡。 昏迷。 | 采取通风、局部排气通风或呼吸防护。 | 新鲜空气,休息。 给予医疗护理。 |
皮肤接触 | 与液体接触:冻伤。 | 保温手套。 | 冻伤时:用大量水冲洗,不要脱去衣服。 用大量水冲洗皮肤或淋浴。 |
眼睛接触 | 发红。 疼痛。 | 戴安全护目镜或眼睛防护结合呼吸防护。 | 先用大量水冲洗几分钟(如可能易行,取下隐形眼镜),然后就医。 |
食入 | 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
泄漏处置 | 分类与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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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离危险区域! 向专家咨询! 个人防护:适应于该物质空气中浓度的有机气体和蒸气过滤呼吸器。 移除全部火源。 |
按照联合国GHS标准 运输 |
储存 | |
耐火设备(条件)。 阴凉场所。 | |
包装 | |
二甲醚 | ICSC: 0454 |
物理与化学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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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状态、外观
物理危险性
化学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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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式:C2H6O / CH3OCH3 |
接触与健康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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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途径
短期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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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危险性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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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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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职业接触限值1:1920 mg/m3,1000 ppm (时间加权平均值);. 最高容许浓度1: 1900 mg/m3, 1000 ppm; 最高容许浓度1:最高限值类别:II(8); 最高容许浓度1:妊娠风险等级:D; |
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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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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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工作区域前,检验氧含量。 空气中该物质高浓度引起缺氧,人员有神志不清或死亡的危险。 蒸馏前检验过氧化物,如有,将其去除。 |
附加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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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危险性类别 符号:F+; R: 12; S: (2)-9-16-33 |
ILO、WHO和EU均不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亦不对其使用负有责任。 ©中文版,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20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