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氯乙基)醚 | ICSC: 0417 (4月 2000) |
2,2-二氯二乙醚 对称二氯二乙醚 |
CAS登记号:111-44-4 |
UN编号:1916 |
EINECS编号:203-870-1 |
急性危害 | 预防 | 消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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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与爆炸 | 易燃的。 在火焰中释放出刺激性或有毒烟雾(或气体)。 高于55°C,可能形成爆炸性蒸气/空气混合物。 | 禁止明火,禁止火花,禁止吸烟。 高于55°C,使用密闭系统和通风。 | 使用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灭火。 着火时,喷雾状水保持钢瓶冷却。 禁止与水直接接触。 |
防止产生烟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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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 预防 | 急救 | |
吸入 | 咳嗽。 喉咙痛。 恶心。 呕吐。 灼烧感。 呼吸困难。 症状可能推迟显现。 见注解。 | 采取通风、局部排气通风或呼吸防护。 | 新鲜空气,休息。 半直立体位。 给予医疗护理。 |
皮肤接触 | 可能被吸收! | 防护手套。 防护服。 | 脱去污染的衣服。 冲洗,然后用水和肥皂清洗皮肤。 就医。 |
眼睛接触 | 发红。 疼痛。 | 戴防护面罩或眼睛防护结合呼吸防护。 | 先用大量水冲洗几分钟(如可能易行,取下隐形眼镜),然后就医。 |
食入 | 腹痛。 恶心。 呕吐。 有灼烧感。 | 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进食前洗手。 | 漱口。 催吐(仅适用于神智清醒病人!)。 休息。 就医。 |
泄漏处置 | 分类与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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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防护:化学防护服。 通风。 移除全部火源。 尽可能将泄漏和遗洒液体收集在可密封的容器中。 用沙子或惰性吸收剂吸收残液。 然后按照当地规定储存和处置。 |
按照联合国GHS标准 运输 |
储存 | |
耐火设备(条件)。 与食品和饲料分开存放。 见化学危险性。 置于暗处。 严格密封。 | |
包装 | |
不得与食品和饲料一起运输。 海洋污染物。 |
二(2-氯乙基)醚 | ICSC: 0417 |
物理与化学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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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状态、外观
物理危险性
化学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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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式:C4H8Cl2O / (ClCH2CH2)2O |
接触与健康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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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途径
短期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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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危险性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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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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阈限值1:5 ppm (时间加权平均值); 阈限值1:10 ppm (短期接触限值); 阈限值1:(经皮); 阈限值1: A4 (不能分类为人类致癌物);. 最高容许浓度1: 59 mg/m3, 10 ppm; 最高容许浓度1:最高限值类别:I(1); 最高容许浓度1:皮肤吸收(H); |
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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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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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水肿症状通常过几个小时以后才变得明显,体力劳动使症状加重。 因此必须休息和接受医学观察。 应考虑由医生或医生授权人员立即给与适当吸入治疗。 添加的稳定剂或阻聚剂会影响该物质的毒理学性质,请咨询专家。 蒸馏前检验过氧化物,如有,将其去除。 |
附加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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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危险性类别 符号:T+; R: 10-26/27/28-40; S: (1/2)-7/9-27-28-36/37-45 |
ILO、WHO和EU均不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亦不对其使用负有责任。 ©中文版,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20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