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基甲酸乙酯 | ICSC: 0314 (5月 2010) |
CAS登记号:51-79-6 |
EINECS编号:200-123-1 |
急性危害 | 预防 | 消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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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与爆炸 | 可燃的。 在火焰中释放出刺激性或有毒烟雾(或气体)。 | 禁止明火。 | 使用干粉、抗溶性泡沫、雾状水、二氧化碳灭火。 |
避免一切接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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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 预防 | 急救 | |
吸入 | 采取局部排气通风或呼吸防护。 | 新鲜空气,休息。 给予医疗护理。 | |
皮肤接触 | 防护手套。 | 用大量水冲洗皮肤或淋浴。 | |
眼睛接触 | 戴面罩或眼睛防护结合呼吸防护(当粉末状时)。 | 用大量水冲洗(如可能易行,取下隐形眼镜)。 | |
食入 | 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 漱口。 |
泄漏处置 | 分类与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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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防护:包括自给式呼吸器的化学防护服。 将泄漏物清扫进可密封的容器中。 适当情况下,首先润湿防止扬尘。 小心收集残余物中。 然后按照当地规定储存和处置。 |
按照联合国GHS标准 信号词:危险
吞咽可能有害可能导致癌症 可能对母乳喂养的婴幼儿造成伤害 可对神经系统造成伤害 运输 |
储存 | |
见化学危险性。 严格密封。 | |
包装 | |
氨基甲酸乙酯 | ICSC: 0314 |
物理与化学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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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状态、外观
物理危险性
化学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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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式:C3H7NO2 / NH2COOC2H5 |
接触与健康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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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途径
短期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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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危险性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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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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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容许浓度1:皮肤吸收(H); 最高容许浓度1:致癌物类别:2; 最高容许浓度1:生殖细胞诱变剂类别: 5; |
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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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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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将工作服带回家。 |
附加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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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危险性类别 符号:T; R: 45; S: 53-45 |
ILO、WHO和EU均不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亦不对其使用负有责任。 ©中文版,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20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