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基环己醇 | ICSC: 0293 (9月 1997) |
CAS登记号:590-67-0 |
EINECS编号:209-688-9 |
急性危害 | 预防 | 消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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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与爆炸 | 可燃的。 高于67°C,可能形成爆炸性蒸气/空气混合物。 | 禁止明火。 高于67°C,使用密闭系统和通风。 | 使用干粉、水成膜泡沫、泡沫、二氧化碳灭火。 |
症状 | 预防 | 急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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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 | 新鲜空气,休息。 | ||
皮肤接触 | 冲洗,然后用水和肥皂清洗皮肤。 | ||
眼睛接触 | 先用大量水冲洗几分钟(如可能易行,取下隐形眼镜),然后就医。 | ||
食入 |
泄漏处置 | 分类与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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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可能将泄漏和遗洒液体收集在可密封的容器中。 如是固体,将泄漏物清扫进容器中。 适当情况下,首先润湿防止扬尘。 |
按照联合国GHS标准 运输 |
储存 | |
包装 | |
1-甲基环己醇 | ICSC: 0293 |
物理与化学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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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状态、外观
物理危险性
化学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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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式:C7H14O |
接触与健康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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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途径
短期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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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危险性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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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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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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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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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物质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尚无充足数据可用,因此应给予高度关注。 参见化学品安全卡#0292。 |
附加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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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危险性类别 |
ILO、WHO和EU均不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亦不对其使用负有责任。 ©中文版,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20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