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二胺 | ICSC: 0269 (5月 2018) |
1,2-乙二胺 1,2-二氨基乙烷 乙撑二胺 |
CAS登记号:107-15-3 |
UN编号:1604 |
EINECS编号:203-468-6 |
急性危害 | 预防 | 消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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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与爆炸 | 易燃的。 在火焰中释放出刺激性或有毒烟雾(或气体)。 高于34°C,可能形成爆炸性蒸气/空气混合物。 | 禁止明火,禁止火花,禁止吸烟。 高于34°C,使用密闭系统、通风和防爆型电气设备。 | 使用雾状水、干粉、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灭火。 着火时,喷雾状水保持料桶等冷却。 |
避免一切接触! 任何情况,均咨询医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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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 预防 | 急救 | |
吸入 | 咳嗽。 喉咙痛。 呼吸短促。 灼烧感。 气喘。 呼吸短促。 | 采取通风、局部排气通风或呼吸防护。 | 新鲜空气,休息。 立即给予医疗护理。 |
皮肤接触 | 发红。 疼痛。 灼烧感。 皮肤烧伤。 | 防护手套。 防护服。 | 脱去污染的衣服。 用大量水冲洗皮肤或淋浴。 立即就医。 |
眼睛接触 | 发红。 疼痛。 视力模糊。 严重烧伤。 | 戴防护面罩或眼睛防护结合呼吸防护。 | 先用大量水冲洗几分钟(如可能易行,取下隐形眼镜),然后就医。 |
食入 | 口腔和咽喉有灼烧感。 咽喉疼痛。 有灼烧感。 腹痛。 休克或虚脱。 | 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 漱口。 不要催吐。 饮用一或两杯水。 立即就医。 |
泄漏处置 | 分类与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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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除全部火源。 个人防护:全套防护服,包括自给式呼吸器。 通风。 尽可能将泄漏和遗洒液体收集在有盖的容器中。 用沙子或惰性吸收剂吸收残液。 然后按照当地规定储存和处置。 将泄漏物收集在容器中。 容器需由和原始容器一样的材料制成。 |
按照联合国GHS标准 易燃液体和蒸气吞咽或皮肤接触有害 造成严重皮肤灼伤和眼睛损伤 可导致皮肤过敏反应 吸入可能导致过敏或哮喘症状或呼吸困难 运输 |
储存 | |
耐火设备(条件)。 与强氧化剂、酸、氯化有机化合物和食品和饲料分开存放。 阴凉场所。 严格密封。 只能储存在原始容器中。 | |
包装 | |
不得与食品和饲料一起运输。 |
乙二胺 | ICSC: 0269 |
物理与化学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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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状态、外观
物理危险性
化学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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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式:H2NCH2CH2NH2 / C2H8N2 |
接触与健康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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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途径
短期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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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危险性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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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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阈限值1:10 ppm (时间加权平均值); 阈限值1:(经皮); 阈限值1: A4 (不能分类为人类致癌物);. 最高容许浓度:呼吸道和皮肤致敏(SAH); |
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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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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哮喘症状通常在几小时后显现出来,并因体力劳动而加重。因此,必须进行休息和医学观察。 任何对该物质产生哮喘症状的人员,均不应再接触该物质。 不要将工作服带回家。 |
附加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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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危险性类别 符号:C; R: 10-21/22-34-42/43; S: (1/2)-23-26-36/37/39-45 |
ILO、WHO和EU均不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亦不对其使用负有责任。 ©中文版,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20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