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胺 | ICSC: 0260 (11月 2019) |
CAS登记号:124-40-3 |
UN编号:1032 |
EINECS编号:204-697-4 |
急性危害 | 预防 | 消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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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与爆炸 | 极易燃。 在火焰中释放出刺激性或有毒烟雾(或气体)。 在火焰的加热下气瓶可能爆炸。 气体/空气混合物有爆炸性。 与强氧化剂接触,有着火和爆炸的危险。 | 禁止明火,禁止火花,禁止吸烟。 禁止与强氧化剂或汞接触。 密闭系统、通风、防爆型电气设备和照明。 使用无火花手工工具。 | 切断气源,如不可能灭火,对周围环境无危险,让火自行燃尽。其他情况用雾状水灭火。 着火时,喷雾状水保持钢瓶冷却。 从掩蔽位置灭火。 |
严格作业环境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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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 预防 | 急救 | |
吸入 | 喉咙痛。 咳嗽。 咽喉和胸腔灼烧感, 呼吸短促。 | 采取通风、局部排气通风或呼吸防护。 | 新鲜空气,休息。 半直立体位。 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 立即给予医疗护理。 |
皮肤接触 | 与液体接触:冻伤。 发红。 疼痛。 | 保温手套。 防护服。 | 急救时,戴防护手套。 冻伤时:用大量水冲洗,不要脱去衣服。 立即就医。 |
眼睛接触 | 发红。 疼痛。 视力模糊。 严重烧伤。 与气体接触:冻伤。 | 戴防护面罩或眼睛防护结合呼吸防护。 | 用大量水冲洗几分钟(如可能易行,取下隐形眼镜)。 立即就医。 |
食入 | 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
泄漏处置 | 分类与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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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离危险区域! 向专家咨询! 个人防护:全套防护服,包括自给式呼吸器。 移除全部火源。 如果可能,关闭钢瓶。 通风。 用雾状水去除气体。 隔离该区域,直到气体已经扩散为止。 如为液体,严禁进入环境,严禁冲入下水道。 |
按照联合国GHS标准 极易燃气体内含高压气体,遇热可能爆炸 吸入有害 造成皮肤刺激 造成严重眼睛损伤 可导致皮肤过敏反应 可引起呼吸道刺激 对水生生物有害 运输 |
储存 | |
阴凉场所。 耐火设备(条件)。 与:见化学危险性分开存放。 储存在没有排水管或下水道的场所。 | |
包装 | |
二甲胺 | ICSC: 0260 |
物理与化学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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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状态、外观
物理危险性
化学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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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式:(CH3)2NH / C2H7N |
接触与健康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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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途径
短期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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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危险性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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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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阈限值1:5 ppm (时间加权平均值); 阈限值1:15 ppm (短期接触限值); 阈限值1 :(皮肤致敏物) 阈限值1: A4 (不能分类为人类致癌物);. 最高容许浓度1: 3.7 mg/m3, 2 ppm; 最高容许浓度1:最高限值类别:I(2); 最高容许浓度1:妊娠风险等级:D;. 欧盟职业接触限值1:3.8 mg/m3,2 ppm (时间加权平均值);. 欧盟接触限值1:9.4 mg/m3,5 ppm (短期接触限值); |
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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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物质对水生生物有害。 |
注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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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水肿症状常常经过几个小时以后才出现,体力劳动使症状加重。因此休息和医学观察至关重要。 参见化学品安全卡#1485。 |
附加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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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危险性类别 |
ILO、WHO和EU均不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亦不对其使用负有责任。 ©中文版,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20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