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化氢 | ICSC: 0165 (4月 2017) |
CAS登记号:7783-06-4 |
UN编号:1053 |
EINECS编号:231-977-3 |
急性危害 | 预防 | 消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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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与爆炸 | 极易燃。 气体/空气混合物有爆炸性。 | 禁止明火,禁止火花,禁止吸烟。 密闭系统、通风、防爆型电气设备和照明。 如果为液体,防止静电荷积聚(例如通过接地)。 禁止使用压缩空气灌装、卸料或转运。 | 切断气源,如不可能灭火,对周围环境无危险,让火自行燃尽。其他情况用雾状水、干粉灭火。 着火时,喷雾状水保持钢瓶冷却。 |
避免一切接触! 任何情况,均咨询医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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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 预防 | 急救 | |
吸入 | 咳嗽。 头痛。 头晕。 恶心。 呼吸困难。 呼吸短促。 心律不齐。 惊厥。 昏迷。 | 采取通风、局部排气通风或呼吸防护。 | 必要时进行吸氧治疗。 新鲜空气,休息。 半直立体位。 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 禁止口对口进行人工呼吸。 立即给予医疗护理。 |
皮肤接触 | 与液体接触:冻伤。 | 保温手套。 | 冻伤时:用大量水冲洗,不要脱去衣服。 就医。 |
眼睛接触 | 发红。 疼痛。 | 戴安全护目镜或眼睛防护结合呼吸防护。 | 先用大量水冲洗几分钟(如可能易行,取下隐形眼镜),然后就医。 |
食入 | 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
泄漏处置 | 分类与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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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除全部火源。 撤离危险区域! 向专家咨询! 个人防护:气密式化学防护服包括自给式呼吸器。 不要让该化学品进入环境。 如果可能,关闭钢瓶。 通风。 用雾状水去除气体。 隔离该区域,直到气体已经扩散为止。 |
按照联合国GHS标准 极易燃气体内含高压气体,遇热可能爆炸 吸入致命 造成严重眼睛刺激 可引起呼吸道刺激 对水生生物毒性非常大 运输 |
储存 | |
耐火设备(条件)。 与强氧化剂分开存放。 阴凉场所。 保存在通风良好的室内。 安装连续监控报警系统。 注意收容灭火产生的废水。 储存在没有排水管或下水道的场所。 | |
包装 | |
硫化氢 | ICSC: 0165 |
物理与化学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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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状态、外观
物理危险性
化学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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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式:H2S |
接触与健康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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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途径
短期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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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危险性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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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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阈限值1:1 ppm (时间加权平均值); 阈限值1:5 ppm (短期接触限值);. 最高容许浓度1: 7.1 mg/m3, 5 ppm; 最高容许浓度1:最高限值类别:I(2); 最高容许浓度1:妊娠风险等级:C;. 欧盟职业接触限值1:7 mg/m3,5 ppm (时间加权平均值);. 欧盟接触限值1:14 mg/m3,10 ppm (短期接触限值); |
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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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物质对水生生物有极高毒性。 |
注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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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水肿症状通常过几个小时以后才变得明显,体力劳动使症状加重。 因此必须休息和接受医学观察。 一旦对该物质中毒,需采取特定的治疗措施;必须提供有指示说明的适当方法。 由于该物质对嗅觉神经的麻痹作用,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时,可能无气味报警,因而存在相当大的中毒风险。气味不能作为硫化氢存在的充分警示。 |
附加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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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危险性类别 符号:F+,T+,N; R: 12-26-50; S: (1/2)-9-16-36-38-45-61 |
ILO、WHO和EU均不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亦不对其使用负有责任。 ©中文版,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20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