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丙醇 | ICSC: 0095 (12月 2022) |
丙烯醇 蒜醇 2-丙烯-1-醇 乙烯甲醇 3-羟基丙烯 |
CAS登记号:107-18-6 |
UN编号:1098 |
EINECS编号:203-470-7 |
急性危害 | 预防 | 消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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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与爆炸 | 高度易燃。 蒸气/空气混合物有爆炸性。 见化学危险性。 | 禁止明火,禁止火花,禁止吸烟。 密闭系统、通风、防爆型电气设备和照明。 禁止使用压缩空气灌装、卸料或转运。 | 使用抗溶性泡沫、大量水、干粉、二氧化碳灭火。 着火时,喷雾状水保持料桶等冷却。 |
严格作业环境管理! 防止产生烟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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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 预防 | 急救 | |
吸入 | 头痛。 恶心。 呕吐。 肌肉痉挛。 肌肉疼痛。 | 采取通风、局部排气通风或呼吸防护。 | 新鲜空气,休息。 给予医疗护理。 |
皮肤接触 | 可能被吸收! 发红。 疼痛。 见吸入。 | 防护手套。 防护服。 | 冲洗,然后用水和肥皂清洗皮肤。 脱去污染的衣服。 如果发生皮肤刺激,就医。 急救时,戴防护手套。 |
眼睛接触 | 发红。 疼痛。 | 戴防护面罩或眼睛防护结合呼吸防护。 | 先用大量水冲洗几分钟(如可能易行,取下隐形眼镜),然后就医。 |
食入 | 腹痛。 见吸入。 | 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进食前洗手。 | 漱口。 饮用一或两杯水。 休息。 立即就医。 |
泄漏处置 | 分类与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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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除全部火源。 个人防护:全套防护服,包括自给式呼吸器。 不要让该化学品进入环境。 将泄漏液收集在可密封的气密容器中。 用沙子或惰性吸收剂吸收残液。 然后按照当地规定储存和处置。 不要冲入下水道。 |
按照联合国GHS标准 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吞咽、皮肤接触或吸入有毒 造成皮肤刺激 造成严重眼睛刺激 可引起呼吸道刺激 对水生生物毒性非常大 运输 |
储存 | |
耐火设备(条件)。 阴凉场所。 与强氧化剂和食品和饲料分开存放。 注意收容灭火产生的废水。 储存在没有排水管或下水道的场所。 | |
包装 | |
不易碎包装。 将易碎包装放在密封的不易碎容器内。 不得与食品和饲料一起运输。 |
烯丙醇 | ICSC: 0095 |
物理与化学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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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状态、外观
物理危险性
化学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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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式:C3H6O / CH2=CHCH2OH |
接触与健康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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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途径
短期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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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危险性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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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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阈限值1:0.5 ppm (时间加权平均值); 阈限值1:(经皮); 阈限值1: A4 (不能分类为人类致癌物);. 欧盟职业接触限值1:4.8 mg/m3,2 ppm (时间加权平均值);. 欧盟接触限值1:12.1 mg/m3,5 ppm (短期接触限值); 欧盟接触限值1: (经皮);. 最高容许浓度1:皮肤吸收(H); 最高容许浓度1:致癌物类别:3; |
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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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物质对水生生物有极高毒性。 强烈建议不要让这种化学物质进入环境。 |
注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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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接触程度,建议定期体检。 超过接触限值时,气味报警不充分。 |
附加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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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危险性类别 |
ILO、WHO和EU均不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亦不对其使用负有责任。 ©中文版,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20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