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烯醛 | ICSC: 0090 (11月 2023) |
烯丙醛 败脂醛 2-丙烯醛 2-丙烯-1-醛 |
CAS登记号:107-02-8 |
UN编号:1092 |
EINECS编号:203-453-4 |
急性危害 | 预防 | 消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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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与爆炸 | 高度易燃。 蒸气/空气混合物有爆炸性。 与碱、酸或强氧化剂接触,有着火和爆炸的危险。 | 禁止明火,禁止火花,禁止吸烟。 密闭系统、通风、防爆型电气设备和照明。 使用无火花手工工具。 | 使用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灭火。 着火时,喷雾状水保持料桶等冷却。 从掩蔽位置灭火。 |
避免一切接触! 任何情况,均咨询医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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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 预防 | 急救 | |
吸入 | 灼烧感。 咳嗽。 呼吸困难。 呼吸短促。 喉咙痛。 恶心。 症状可能推迟显现。 见注解。 | 采取通风、局部排气通风或呼吸防护。 | 新鲜空气,休息。 半直立体位。 给予医疗护理。 |
皮肤接触 | 发红。 疼痛。 水疱。 皮肤烧伤。 | 防护手套。 防护服。 | 先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然后脱去污染的衣服并再次冲洗。 就医。 |
眼睛接触 | 发红。 疼痛。 严重深度烧伤。 | 戴防护面罩或眼睛防护结合呼吸防护。 | 先用大量水冲洗几分钟(如可能易行,取下隐形眼镜),然后就医。 |
食入 | 咽喉和胸腔有灼烧感。 惊厥。 恶心。 | 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进食前洗手。 | 漱口。 不要催吐。 就医。 |
泄漏处置 | 分类与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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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离危险区域! 向专家咨询! 个人防护:包括自给式呼吸器的化学防护服。 移除全部火源。 不要让该化学品进入环境。 尽可能将泄漏和遗洒液体收集在有盖的容器中。 用沙子或惰性吸收剂吸收残液。 然后按照当地规定储存和处置。 |
按照联合国GHS标准 极易燃液体和蒸气造成严重皮肤灼伤和眼睛损伤 吞咽或皮肤接触致命 吸入会中毒 可能致癌 长期或反复接触可能对上呼吸道造成伤害 对水生生物毒性非常大 运输 |
储存 | |
耐火设备(条件)。 与强氧化剂、强碱、强酸和食品和饲料分开存放。 阴凉场所。 沿地面通风。 只能稳定后储存。 注意收容灭火产生的废水。 | |
包装 | |
不易碎包装。 将易碎包装放在密封的不易碎容器内。 不得与食品和饲料一起运输。 海洋污染物。 |
丙烯醛 | ICSC: 0090 |
物理与化学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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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状态、外观
物理危险性
化学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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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式:CH2=CHCHO |
接触与健康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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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途径
短期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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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危险性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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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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阈限值1:(上限值): 阈限值1:0.1 ppm (短期接触限值); 阈限值1:(经皮); 阈限值1: A4 (不能分类为人类致癌物);. 最高容许浓度1:致癌物类别:3;. 欧盟职业接触限值1:0.05 mg/m3,0.02 ppm (时间加权平均值);. 欧盟接触限值1:0.12 mg/m3,0.05 ppm (短期接触限值); |
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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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物质对水生生物有极高毒性。 |
注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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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水肿症状常常经过几个小时以后才出现,体力劳动使症状加重。因此休息和医学观察至关重要。 应考虑由医生或医生授权人员立即给与适当吸入治疗。 添加的稳定剂或阻聚剂会影响该物质的毒理学性质,请咨询专家。 超过接触限值时,气味报警不充分。 工作中接触的任何时刻均不应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蒸馏前检验过氧化物,如有,使其无害化。 |
附加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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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危险性类别 |
ILO、WHO和EU均不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亦不对其使用负有责任。 ©中文版,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20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