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腈 | ICSC: 0088 (6月 2011) |
甲基氰 |
CAS登记号:75-05-8 |
UN编号:1648 |
EINECS编号:200-835-2 |
急性危害 | 预防 | 消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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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与爆炸 | 高度易燃。 在火焰中释放出刺激性或有毒烟雾(或气体)。 蒸气/空气混合物有爆炸性。 与强氧化剂接触,有着火和爆炸的危险。 受热引起压力升高,有破裂危险。 | 禁止明火,禁止火花,禁止吸烟。 禁止与高温表面或强氧化剂接触。 密闭系统、通风、防爆型电气设备和照明。 禁止使用压缩空气灌装、卸料或转运。 使用无火花手工工具。 | 使用干粉、泡沫、二氧化碳灭火。 水可能无效。 着火时,喷雾状水保持料桶等冷却。 |
防止产生烟云! 严格作业环境管理! 任何情况,均咨询医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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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 预防 | 急救 | |
吸入 | 喉咙痛。 虚弱。 胸闷。 呼吸短促。 头晕。 恶心。 呕吐。 惊厥。 昏迷。 症状可能推迟显现。 | 采取通风、局部排气通风或呼吸防护。 | 新鲜空气,休息。 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 禁止口对口进行人工呼吸。 立即给予医疗护理。 见注解。 |
皮肤接触 | 容易被吸收! | 防护手套。 防护服。 | 脱去污染的衣服。 用大量水冲洗皮肤或淋浴。 就医。 |
眼睛接触 | 发红。 疼痛。 | 戴防护面罩或眼睛防护结合呼吸防护。 | 用大量水冲洗(如可能易行,取下隐形眼镜)。 立即就医。 |
食入 | 见吸入。 | 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进食前洗手。 | 漱口。 饮用一或两杯水。 不要催吐。 立即就医。 |
泄漏处置 | 分类与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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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专家咨询! 个人防护:全套防护服,包括自给式呼吸器。 通风。 移除全部火源。 尽可能将泄漏和遗洒液体收集在可密封的容器中。 用干沙或惰性吸收剂吸收残液。 然后按照当地规定储存和处置。 |
按照联合国GHS标准 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皮肤接触或吸入有毒 吞咽有害 造成严重眼睛刺激 吞咽并进入呼吸道可能有害 长期或反复接触可能对血液造成伤害 运输 |
储存 | |
耐火设备(条件)。 保存在通风良好的室内。 与酸、碱、强氧化剂和食品和饲料分开存放。 严格密封。 | |
包装 | |
乙腈 | ICSC: 0088 |
物理与化学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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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状态、外观
物理危险性
化学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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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式:C2H3N / CH3CN |
接触与健康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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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途径
短期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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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危险性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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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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阈限值1:20 ppm (时间加权平均值); 阈限值1:(经皮); 阈限值1: A4 (不能分类为人类致癌物);. 最高容许浓度1: 17 mg/m3, 10 ppm; 最高容许浓度1:最高限值类别:II(2); 最高容许浓度1:皮肤吸收(H); 最高容许浓度1:妊娠风险等级:C;. 欧盟职业接触限值1:70 mg/m3,40 ppm (时间加权平均值);. 欧盟接触限值1: (经皮); |
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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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物质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过充分调查,尚未发现任何明显影响。 |
注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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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对该物质中毒,需采取特定的治疗措施;必须提供有指示说明的适当方法。 应当由经过特殊培训的急救或医护人员给予专门氧气治疗。 不要将工作服带回家。 |
附加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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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危险性类别 符号:F,Xn; R: 11-20/21/22-36; S: (2)-16-36/37 |
ILO、WHO和EU均不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亦不对其使用负有责任。 ©中文版,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20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