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二氯乙烯 | ICSC: 0083 (4月 2014) |
偏二氯乙烯 乙烯叉二氯 |
CAS登记号:75-35-4 |
UN编号:1303 (稳定的) |
EINECS编号:200-864-0 |
急性危害 | 预防 | 消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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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与爆炸 | 极易燃。 在火焰中释放出刺激性或有毒烟雾(或气体)。 蒸气/空气混合物有爆炸性。 | 禁止明火,禁止火花,禁止吸烟。 密闭系统、通风、防爆型电气设备和照明。 使用无火花手工工具。 | 使用雾状水、干粉、泡沫、二氧化碳灭火。 着火时,喷雾状水保持料桶等冷却。 |
防止产生烟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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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 预防 | 急救 | |
吸入 | 咳嗽。 头晕。 倦睡。 昏迷。 | 采取通风、局部排气通风或呼吸防护。 | 新鲜空气,休息。 立即给予医疗护理。 |
皮肤接触 | 防护手套。 | 脱去污染的衣服。 冲洗,然后用水和肥皂清洗皮肤。 | |
眼睛接触 | 发红。 | 戴安全眼镜或眼睛防护结合呼吸防护。 | 用大量水冲洗(如可能易行,取下隐形眼镜)。 |
食入 | 腹痛。 其他症状见吸入。 | 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 漱口。 不要催吐。 就医。 |
泄漏处置 | 分类与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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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离危险区域! 移除全部火源。 向专家咨询! 个人防护:适用于该物质空气中浓度的低沸点有机蒸汽过滤呼吸器。 不要冲入下水道。 不要让该化学品进入环境。 尽可能将泄漏和遗洒液体收集在可密封的容器中。 用沙子或惰性吸收剂吸收残液。 然后按照当地规定储存和处置。 |
按照联合国GHS标准 极易燃液体和蒸气吞咽会中毒 吸入可能有害 可能引起昏昏欲睡或眩晕 长期或反复接触可能对肝脏和肾脏造成伤害 对水生生物有害 运输 |
储存 | |
只能稳定后储存。 耐火设备(条件)。 置于暗处。 阴凉场所。 与不相容物质分开存放。 见化学危险性。 储存在没有排水管或下水道的场所。 注意收容灭火产生的废水。 | |
包装 | |
密封。 不易碎包装。 将易碎包装放在密封的不易碎容器内。 海洋污染物。 |
1,1-二氯乙烯 | ICSC: 0083 |
物理与化学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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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状态、外观
物理危险性
化学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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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式:C2H2Cl2 / H2C=CCl2 |
接触与健康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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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途径
短期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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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危险性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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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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阈限值1:5 ppm (时间加权平均值); 阈限值1: A4 (不能分类为人类致癌物);. 最高容许浓度1: 8.0 mg/m3, 2 ppm; 最高容许浓度1:最高限值类别:II(2); 最高容许浓度1:致癌物类别:3; 最高容许浓度1:妊娠风险等级:C;. 欧盟职业接触限值1:8 mg/m3,2 ppm (时间加权平均值);. 欧盟接触限值1:20 mg/m3,5 ppm (短期接触限值); |
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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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物质对水生生物有害。 |
注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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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接触程度,建议定期体检。 添加的稳定剂或阻聚剂会影响该物质的毒理学性质,请咨询专家。 超过接触限值时,气味报警不充分。 不要在火焰或高温表面附近或焊接时使用。 |
附加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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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危险性类别 符号:F+,Xn; R: 12-20-40; S: (2)-7-16-29-36/37-46; 标记: D |
ILO、WHO和EU均不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亦不对其使用负有责任。 ©中文版,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20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