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三氯乙烷 | ICSC: 0079 (4月 2007) |
甲基氯仿 |
CAS登记号:71-55-6 |
UN编号:2831 |
EINECS编号:200-756-3 |
急性危害 | 预防 | 消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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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与爆炸 | 在特定条件下是可燃的。 受热引起压力升高,容器有爆炸危险。 在火焰中释放出刺激性或有毒烟雾(或气体)。 见注解。 | 周围着火时,使用适当灭火剂灭火。 着火时,喷雾状水保持料桶等冷却。 |
防止产生烟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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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 预防 | 急救 | |
吸入 | 咳嗽。 喉咙痛。 头痛。 头晕。 倦睡。 恶心。 共济失调。 昏迷。 | 采取通风、局部排气通风或呼吸防护。 | 新鲜空气,休息。 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 给予医疗护理。 |
皮肤接触 | 皮肤干燥。 发红。 | 防护手套。 | 脱去污染的衣服。 冲洗,然后用水和肥皂清洗皮肤。 |
眼睛接触 | 发红。 疼痛。 | 戴安全护目镜或眼睛防护结合呼吸防护。 | 先用大量水冲洗几分钟(如可能易行,取下隐形眼镜),然后就医。 |
食入 | 恶心。 呕吐。 腹痛。 腹泻。 其他症状见吸入。 | 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 不要催吐。 漱口。 用水冲服活性炭。 就医。 |
泄漏处置 | 分类与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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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防护:自给式呼吸器。 通风。 不要让该化学品进入环境。 将泄漏液收集在可密封的容器中。 用沙子或惰性吸收剂吸收残液。 然后按照当地规定储存和处置。 |
按照联合国GHS标准 造成轻微皮肤刺激造成眼睛刺激 可能导致昏昏欲睡 和 眩晕 吸入可对心血管系统造成伤害 对水生生物有害 运输 |
储存 | |
与食品和饲料、强氧化剂、铝、镁和锌分开存放。 阴凉场所。 干燥。 储存在没有排水管或下水道的场所。 | |
包装 | |
不得与食品和饲料一起运输。 |
1,1,1-三氯乙烷 | ICSC: 0079 |
物理与化学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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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状态、外观
物理危险性
化学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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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式:C2H3Cl3 / CCl3CH3 |
接触与健康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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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途径
短期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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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危险性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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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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阈限值1:350 ppm (时间加权平均值); 阈限值1:450 ppm (短期接触限值); 阈限值1: A4 (不能分类为人类致癌物); 阈限值1: 公布生物暴露指数;. 最高容许浓度1: 550 mg/m3, 100 ppm; 最高容许浓度1:最高限值类别:II(2); 最高容许浓度1:皮肤吸收(H); 最高容许浓度1:妊娠风险等级:C;. 欧盟职业接触限值1:555 mg/m3,100 ppm (时间加权平均值);. 欧盟接触限值1:1110 mg/m3,200 ppm (短期接触限值); |
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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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物质对水生生物有害。 |
注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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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形成难引燃的可燃蒸气/空气混合物。 该物质只有在过量氧或强引燃源存在时才燃烧。 不要在火焰或高温表面附近或焊接时使用。 添加的稳定剂或阻聚剂会影响该物质的毒理学性质,请咨询专家。 依接触程度,建议定期体检。 饮用含酒精饮料加重有害影响。 |
附加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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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危险性类别 符号:Xn,N; 标记: F; R: 20-59; S: (2)-24/25-59-61 |
ILO、WHO和EU均不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亦不对其使用负有责任。 ©中文版,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20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