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氧 | ICSC: 0068 (4月 2009) |
CAS登记号:10028-15-6 |
EINECS编号:233-069-2 |
急性危害 | 预防 | 消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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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与爆炸 | 不可燃,但可助长其他物质燃烧。 许多反应可能引起火灾或爆炸。 与可燃物质接触,有着火和爆炸的危险。 | 禁止明火,禁止火花,禁止吸烟。 禁止与可燃物质接触。 密闭系统、通风、防爆型电气设备和照明。 | 周围着火时,使用适当灭火剂灭火。 从掩蔽位置灭火。 |
严格作业环境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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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 预防 | 急救 | |
吸入 | 喉咙痛。 咳嗽。 头痛。 呼吸短促。 呼吸困难。 | 采取通风、局部排气通风或呼吸防护。 | 新鲜空气,休息。 半直立体位。 给予医疗护理。 |
皮肤接触 | 与液体接触:冻伤。 | 保温手套。 | 冻伤时:用大量水冲洗,不要脱去衣服。 就医。 |
眼睛接触 | 发红。 疼痛。 | 戴防护面罩或眼睛防护结合呼吸防护。 | 先用大量水冲洗几分钟(如可能易行,取下隐形眼镜),然后就医。 |
食入 |
泄漏处置 | 分类与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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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离危险区域! 向专家咨询! 个人防护:包括自给式呼吸器的化学防护服。 通风。 |
按照联合国GHS标准 信号词:危险
可能导致或加剧燃烧;氧化剂吸入致命 造成眼睛刺激 吸入对肺造成伤害 长期或反复吸入接触,对肺造成损害 运输 |
储存 | |
如在建筑物内,需耐火设备(条件)。 与所有物质分开存放。 阴凉场所。 | |
包装 | |
臭氧 | ICSC: 0068 |
物理与化学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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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状态、外观
物理危险性
化学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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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式:O3 |
接触与健康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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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途径
短期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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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危险性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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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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阈限值1:(轻松工作): 阈限值1:0.1 ppm (时间加权平均值); 阈限值1:(中等工作量): 阈限值1:0.08 ppm (时间加权平均值); 阈限值1:(繁重工作): 阈限值1:0.05 ppm (时间加权平均值);. 阈限值2:(工作时间少于2小时): 阈限值2:0.2 ppm (时间加权平均值);. 阈限值3: A4 (不能分类为人类致癌物);. 最高容许浓度1:致癌物类别:3; |
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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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物质可能对环境有危害,对植物应给予特别注意。 |
注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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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水肿症状常常经过几个小时以后才出现,体力劳动使症状加重。因此休息和医学观察至关重要。 应考虑由医生或医生授权人员立即给与适当吸入治疗。 |
附加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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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危险性类别 |
ILO、WHO和EU均不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亦不对其使用负有责任。 ©中文版,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20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