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硝基苯酚 | ICSC: 0066 (11月 1998) |
CAS登记号:100-02-7 |
UN编号:1663 |
EINECS编号:202-811-7 |
急性危害 | 预防 | 消防 | |
---|---|---|---|
火灾与爆炸 | 可燃的。 在火焰中释放出刺激性或有毒烟雾(或气体)。 微细分散的颗粒物在空气中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 禁止明火。 密闭系统、防粉尘爆炸型电气设备和照明。 防止粉尘沉积。 | 使用雾状水、干粉、泡沫、二氧化碳灭火。 着火时,喷雾状水保持料桶等冷却。 |
防止粉尘扩散! 严格作业环境管理! | |||
---|---|---|---|
症状 | 预防 | 急救 | |
吸入 | 嘴唇、指甲和皮肤发青。 咳嗽。 灼烧感。 意识模糊。 惊厥。 头晕。 头痛。 恶心。 喉咙痛。 昏迷。 虚弱。 | 采取局部排气通风或呼吸防护。 | 新鲜空气,休息。 给予医疗护理。 |
皮肤接触 | 可能被吸收! 发红。 另见吸入。 | 防护手套。 防护服。 | 脱去污染的衣服。 冲洗,然后用水和肥皂清洗皮肤。 就医。 |
眼睛接触 | 发红。 疼痛。 | 戴安全眼镜、防护面罩或眼睛防护结合呼吸防护。 | 先用大量水冲洗几分钟(如可能易行,取下隐形眼镜),然后就医。 |
食入 | 腹痛。 咽喉疼痛。 呕吐。 见吸入。 | 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 漱口。 休息。 就医。 |
泄漏处置 | 分类与标签 |
---|---|
个人防护:适用于该物质空气中浓度的颗粒物过滤呼吸器。 不要让该化学品进入环境。 将泄漏物清扫进有盖的可密封的容器中。 适当情况下,首先润湿防止扬尘。 小心收集残余物中。 然后按照当地规定储存和处置。 |
按照联合国GHS标准 运输 |
储存 | |
与可燃物质、还原剂和食品和饲料分开存放。 严格密封。 | |
包装 | |
不得与食品和饲料一起运输。 |
对硝基苯酚 | ICSC: 0066 |
物理与化学性质 | |
---|---|
物理状态、外观
物理危险性
化学危险性
|
分子式:C6H5NO3 |
接触与健康影响 | |
---|---|
接触途径
短期接触的影响
|
吸入危险性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
职业接触限值 |
---|
环境 |
---|
该物质对水生生物是有毒的。 |
注解 |
---|
依接触程度,建议定期体检。 一旦对该物质中毒,需采取特定的治疗措施;必须提供有指示说明的适当方法。 |
附加资料 | ||
---|---|---|
欧盟危险性类别 符号:Xn; R: 20/21/22-33; S: (2)-28 |
ILO、WHO和EU均不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亦不对其使用负有责任。 ©中文版,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20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