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基苯 | ICSC: 0065 (4月 2006) |
CAS登记号:98-95-3 |
UN编号:1662 |
EINECS编号:202-716-0 |
急性危害 | 预防 | 消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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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与爆炸 | 可燃的。 在火焰中释放出刺激性或有毒烟雾(或气体)。 高于88°C,可能形成爆炸性蒸气/空气混合物。 ,有着火和爆炸的危险。 见化学危险性。 | 禁止明火。 高于88°C,使用密闭系统和通风。 | 使用雾状水、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灭火。 着火时,喷雾状水保持料桶等冷却。 |
避免一切接触! 任何情况,均咨询医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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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 预防 | 急救 | |
吸入 | 头痛。 嘴唇、指甲和皮肤发青。 嘴唇、指甲和皮肤发青。 头晕。 恶心。 虚弱。 意识模糊。 惊厥。 昏迷。 | 采取通风、局部排气通风或呼吸防护。 | 新鲜空气,休息。 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 给予医疗护理。 |
皮肤接触 | 可能被吸收! 另见吸入。 | 防护手套。 防护服。 | 脱去污染的衣服。 冲洗,然后用水和肥皂清洗皮肤。 就医。 |
眼睛接触 | 戴安全护目镜。 | 先用大量水冲洗几分钟(如可能易行,取下隐形眼镜),然后就医。 | |
食入 | 见吸入。 | 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 漱口。 用水冲服活性炭。 休息。 就医。 |
泄漏处置 | 分类与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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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防护:全套防护服,包括自给式呼吸器。 不要让该化学品进入环境。 尽可能将泄漏和遗洒液体收集在可密封的容器中。 用沙子或惰性吸收剂吸收残液。 然后按照当地规定储存和处置。 |
按照联合国GHS标准 吞咽有害皮肤接触或吸入有毒 怀疑导致癌症 怀疑对生育能力或未出生胎儿造成伤害 可对血细胞造成伤害 对水生生物有害并具有长期持久影响 运输 |
储存 | |
与可燃物质、还原剂、强氧化剂、强酸和食品和饲料分开存放。 储存在没有排水管或下水道的场所。 | |
包装 | |
不得与食品和饲料一起运输。 |
硝基苯 | ICSC: 0065 |
物理与化学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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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状态、外观
物理危险性
化学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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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式:C6H5NO2 |
接触与健康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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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途径
短期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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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危险性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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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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阈限值1:1 ppm (时间加权平均值); 阈限值1:(经皮); 阈限值1: A3 (确认的动物致癌物,但不知与人类相关性);. 最高容许浓度1: 0.51 mg/m3, 0.1 ppm; 最高容许浓度1:最高限值类别:II(4) ; 最高容许浓度1:皮肤吸收(H); 最高容许浓度1:致癌物类别:4; 最高容许浓度1:妊娠风险等级:C;. 欧盟职业接触限值1:1 mg/m3,0.2 ppm (时间加权平均值);. 欧盟接触限值1: (经皮); |
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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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物质对水生生物有害。 强烈建议不要让这种化学物质进入环境。 |
注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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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酒精饮料会加重有害影响。 依接触程度,建议定期体检。 一旦对该物质中毒,需采取特定的治疗措施;必须提供有指示说明的适当方法。 不要将工作服带回家。 |
附加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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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危险性类别 符号:T,N; R: 23/24/25-40-48/23/24-51/53-62; S: (1/2)-28-36/37-45-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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